12月22日,多地税务局发布通告,指出请各位明星艺人、网络主播依照税法和有关通知进行自查,并在年底前向税务部门主动报告和纠正涉税问题,否则税务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如网友们此前推测,那波“年底将迎的补税潮”真的来了!
多地税务部门先后发声,自纠自查正当时
近日接连爆出的两起头部主播因偷税漏税遭受处罚的消息引起全网热议,依法纳税的议题也再次受到全民瞩目。
为进一步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国家税务局上海市税务局、国家税务局浙江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于12月22日相继发布通告,要求明星艺人和网络主播抓紧自查并主动报告和纠正涉税问题。
从各地通告中可得出以下重点信息:
1.许多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纳税人已主动联系税务部门进行了自查补税;
2.针对个别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提醒、督促、警告后仍拒不配合整改的典型案件,税务部门进行了公开曝光;
3.明星艺人、网络主播需在2021年底前对照税法及有关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主动向税务部门主动报告和纠正涉税问题;
4.对于按期内向税务部门主动报告和纠正涉税问题的,税务部门将依通知要求从轻、减轻或者免予税务处罚;
5.对仍拒不自查自纠或者自查自纠不彻底的,税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事实上,针对主播及文娱行业税务合规问题,国家早已有多项政策出台。
去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信办、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召的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就明确要求,互联网企业需遵守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依法享受纳税优惠。
今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商务部等七大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对直播营销平台以及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的纳税义务进行了要求。
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的通知》,指出要辅导明星艺人、网络主播个人工作室和企业法依规建账建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并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依法依规加大典型案件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
而此番多地税务部门集中发布通告,则更彰显了国家严厉打击文娱领域偷税漏税行为的决心。
财务专家提醒不必恐慌,按要求完成自查/补缴即可
那么对于国家记记重拳,明星艺人和网络主播应该怎么做呢?对此,财务专家认为不必恐慌,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即可。
第一,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企图注销工作室等行为并不影响税务机关进行追缴和处罚。
据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范子英介绍,工作室注销后,如果发现有少缴税的事实,且被认定为其是有主观意图的,可以随时发现随时要求其进行补缴。
对此,淘美妆商友会知识产权法律导师刘奕岑也补充提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将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可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借助专业法律人士及机构,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刘奕岑介绍,自查工作中,明星艺人和网络主播群体主要需要关注是否存在应缴未缴的税额,是否存在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申报的情况,劳务报酬还是企业收入是否符合法律上可以被认可,及其他一些与自身实际情况相关的问题。
如果在年底前无法全部完成自纠自查和补税工作,可以积极联系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先进行申报,税款暂缓缴纳,争取免予税务处罚。
对于以上解读,仪菲集团财务内审总监修能表示认同,同时建议各位纳税主体人在自纠自查和纠正涉税问题的过程中要善于借助专业人士和机构,以免造成主客观意识上的偷漏税情况。
第三,相关责任主体需加强依法纳税意识,做好带头作用。
明星艺人、网络主播作为社会公众人物,对于社会舆论具有一定引导效应,有责任和义务起到带头作用,指引公众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
不仅如此,对于上述主体尤其是网络主播而言,更不要企图通过夸大交易宣传增加谈判筹码,以免造成税务审查和虚假宣传上的双重风险。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也是每家企业合规经营的必要前提,想要真正实现文娱领域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除了国家的监管,更依赖于每一个纳税主体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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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千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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