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艺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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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省的影视制作公司
江苏艺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主要从事电视剧制作、发行及相关影视业务 [7]。公司曾参与制作《寻人启事》《新一剪梅》《聊斋III》等多部电视剧 [1-2] [4]。在经营期间,公司通过授权方式管理多部作品的网络传播权,涉及多起版权纠纷案件 [1] [3-4]。2024年5月,公司注销停止运营 [7]。
成立时间2008年12月 [7]
注册资本500万元 [7]
法定代表人冯建(2019年3月起) [7]
企业状态已注销(2024年5月) [7]
行业类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
总部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石湫影视城 [7]
工商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6825088719组织机构代码:682508871注册号:320124000042939经营状态:注销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3日法定代表人:冯建营业期限:2008年12月23日 至 2028年12月21日注册资本:500万(元)审核/年检日期:2024年05月21日登记机关:南京市溧水区行政审批局企业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石湫影视城经营范围:
电视剧、电视专题、电视动画制作、发行;影视信息咨询;文化交流与传播;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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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影视作品2版权管理3公司结构4法律纠纷影视作品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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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年,公司联合翻拍经典电视剧《一剪梅》,推出新版《新一剪梅》,由霍建华、李立群等主演 [2]。
2.2010年,公司参与制作电视剧《聊斋III》,并独家享有其在中国大陆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4]。
3.2012年,公司联合制作电视剧《与狼共舞》,该剧于2018年获江苏省电视“金凤凰奖” [6]。
4.2022年,公司作为联合制作方之一参与拍摄电视剧《寻人启事》 [1]。
版权管理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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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4月,公司授权电视剧《说出你的秘密》信息网络传播权,后因侵权纠纷获法院判决赔偿 [3]。
2.3.2022年,公司将《寻人启事》相关权利授予江苏望族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处理被侵权事宜 [1]。
公司结构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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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止2022年,公司员工人数为6人 [7]。
2.2011年5月,公司投资成立南京艺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股35%,该公司后注销 [5]。
法律纠纷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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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涉及司法案件2条,立案信息1条,裁判文书2条,但未直接参与相关诉讼 [7]。
2.2016年,因《说出你的秘密》网络传播权被侵权,获法院判决赔偿56000元 [3]。
参考资料
1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法律文书.天眼查.2022-03-102《一剪梅》横店翻拍 霍建华“挑战”寇世勋 .中国新闻网.2009-04-10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法律文书 - 爱企查.爱企查.2016-04-184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法律文书 - 爱企查.爱企查.2014-07-245南京艺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爱企查.2025-03-316第二十九届江苏省电视“金凤凰奖”获奖情况.江苏文艺网.2018-08-097江苏艺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企查查网.202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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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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