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明星代言广告层出不穷,从晓明代言的某款拖把到杰伦和千玺分别代言的电动自行车,看似明星们在为品牌站台,但这些代言却让观众产生了些许违和感。
事实上,这类代言并未触犯任何法律,明星有权选择自己合作的品牌,广告主也有自由决定与哪位明星合作。然而,广告的本质目标不只是“广而告之”,更重要的是要让消费者认同产品的价值,产生购买欲望,并最终使用该产品。明星代言的真正意义,恰恰在于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增强品牌形象。而如果代言人与产品的“匹配度”被忽视,那么明星的影响力就难以真正产生效果。
一个成功的代言需要代言人与产品之间的高度契合,至少要让观众在看到广告时,能自然地将二者联系起来,从而产生信任。例如,洗发水广告常选用头发浓密亮丽的明星,羽绒服品牌则倾向于请登山运动员或滑雪选手代言,健康形象的女明星多被选择代言卫生巾,奶粉品牌通常会邀请已婚育儿的明星推荐。这些代言的背后都遵循了“人货适配”的逻辑,消费者看到后会觉得,“TA懂得这个产品,TA的推荐更有说服力。”
反观男明星代言拖把或电动自行车的组合,二者的关联度实在微弱。当消费者看到这样的广告时,常常会心生疑问:“TA真的使用过这款拖把/电动自行车吗?”“广告中的使用场景和代言人形象完全不匹配,怎么能信服?”如果代言人与产品之间的关联度不足,广告的信任感自然会受到挑战,从而影响宣传效果。
因此,明星代言绝不是“只要合法就能随意选择”的简单事宜。即便法律没有限制,明星拥有流量,若忽略了“人货对应”的核心原则,最终也很难实现预期的推广效果。就像俗话所说,“关云长卖豆腐——人硬货不硬”,明星的影响力再大,如果与产品属性脱节,广告就会显得生硬,难以触动消费者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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