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频曝光!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高校何为?

发布时间:2026-02-09 04:20

近年来,学术不端事件在多所高校发生,折射出部分高校面临学风浮躁、学术失范的严峻挑战。学术不端“零容忍”要从制度根本入手,更要加强一线研究者的科研诚信意识。

高校学术不端行为频发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报2024年第一批次的学术不端行为,此次通报共涉及15所大学,累计32篇论文,通报涉及的科研不端行为类型多样,包括但不限于请托评审专家、抄袭剽窃、图片使用混乱、伪造数据、虚假署名、重复发表等等。过去几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也多次通报科研不端行为案例,其中2023年分两批次共通报了32项案例,涉及多所高校。

1月16日,一份署名为华中农业大学11名硕士生、博士生的举报材料,详细列述了其导师黄某某的学术不端和师德失范行为,引起广泛关注。经华中农业大学调查组调查认定,在学术方面,黄某某作为通讯作者发表的10篇论文存在伪造、篡改实验数据和图片,2篇论文不当署名;1项科研项目的申请书和1项科研项目的结题报告使用了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主编出版的《饲料智能加工生产学》教材重复了他人出版教材的部分内容,且未注明出处。

2023年4月20日,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十二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其中认定长安大学建筑学院教师许某在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存在研究内容剽窃等违规行为。

这些事件再次凸显了学术不端问题的严重性,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于科研诚信问题的深刻反思。

整治学术不端行为,重拳出击

扎牢制度,从严处理

近年来,我国整治学术不端行为的力度不可谓不大。

今年年初,针对国外出版机构撤回中国学者发表的论文一事,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发布通知,要求各高校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核实论文撤稿原因,严惩学术不端行为。

新颁布的《学位法》强化学风建设,对学术不端等行为加强全过程管理,明确了学位授予单位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的具体情形。其中学位申请人、学位获得者在攻读该学位过程中存在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被认定为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学位授予单位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

近日教育部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强调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要突出“严”的主基调,对“论文代写买卖”“有组织打招呼”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对于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在作出学术不端认定和处理的基础上,高等学校还应当按照责任人党员、公职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学生等不同身份,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对其作出处分处理或向有关方面提出处分处理的建议。

织密细则,落地落实

从制度上做好保障的同时,还要进一步织密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高校学术不端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预防和惩处机制,建立完善科研诚信机制,让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可以落地落实。

日前,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继2016年《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后,对学术不端调查处理的职责分工、调查与处理、申诉复核、保障监督等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尤其针对调查与处理环节,明确了学术不端行为的受理、调查、认定、处理的实施细节。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本细则,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科特点,制定或完善本校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法。

加强宣讲,预防为先

学术不端“零容忍”在有制度底座,惩戒威慑的同时,更需要每一位一线研究者从自我做起,从日常做起。加强科研诚信宣讲教育,提高高校师生的学术规范诚信意识,预防发生学术不端行为,显得尤为重要。

日前,中国科协等八部门印发《2024年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围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目标,从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宣讲教育活动、强化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持续提升宣讲教育协同效能等多方面开展工作,以期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回归学术本源,规范学会行为,推动践行科研诚信,提升科技伦理意识,营造良好科研生态和文化氛围。

近日,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要全面加强师生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教育。高等学校应当将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在本科生、研究生培养环节中强化相关教育内容,加强学生学习效果监测评估。在学生入学、奖励评优、研究生推免等关键节点,开展专门学术规范教育,扣好学生从事科研工作的“第一粒扣子”。强化导师在学生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教育中的关键作用,加强对学生的日常教育和学术把关。高等学校要在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体系中强化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的规范教育,建立教师科研诚信档案,在教师年度考核中增加科研诚信的内容,在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奖励评优、项目申报、参与各类科技活动等重要节点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

完善制度,为学术诚信保驾护航

从最近教育部密集发布的各项文件中,我们可以看出治理学术不端行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要有普适的制度支持和保障,也要有切实可行的准则和办法,更要从人才培养、科研活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流程监管,共同拉起治理学术不端的“底线”与“红线”。

相关人士指出,长远来看,相关的学术评价和科研诚信体系仍亟待完善。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教授姚荣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从不同角度对高校老师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学生工作、科研等方面做出了相关要求。要进一步健全高校学术不端的预防和管理体系,增强主体责任,形成学术不端行为治理的制度链条。

“从国家层面来看,需要进一步完善学术评价体系,深化职称评聘制度改革。”受访教育界人士认为,虽然高校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改革破冰,强调“破五唯”,但后续未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只破未立”造成高校无所适从,最终还得靠“论文”来衡量。要加快形成多元化的评价机制,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社会贡献等方面综合评价老师,不搞一刀切,让评价机制真正发挥正向激励作用。

此外,真正做到对学术造假“零容忍”,还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高校学术不端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预防和惩处机制,建立完善科研诚信机制,加大对学术不端的惩处力度。同时要加强科研诚信宣传教育,多举措强化高校教师的学术素养、诚信意识、法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

本文来源于教育部、半月谈、CNKI科研评价与诚信建设。

原标题:《频频曝光!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高校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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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频频曝光!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高校何为? https://mxgxt.com/news/view/199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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