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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现在成为明星、赚取网红收入,比直播带来东西更容易。 因此,许多娱乐圈大部分明星开始转卖王峰、贾乃亮、张柏芝等众多大牌明星。

不过,明星通过直播带行李也需要“实绩”,必须实现既定目标,这和普通上班族一样。 近日,据媒体报道,包括曹颖在内的3名明星因直播有货,“没能达成业绩”被告上了法庭。
法院判决书显示,某品牌公司与曹颖、李心艾、赵樱子、戴娇倩、刘萌萌等粉丝数在50万以上的知名明星合作。

其中曹颖、李颖、李心艾三位明星被分配了明确的场次和业绩任务,品牌公司需要曹颖等三位明星每月直播场次不少于一场,每月实现目标销售额500万元。
除此之外,这些明星还需要在自己的社交账户上动态投放广告,每月最低要达到600万的销售业绩。 双方共合作三个月,这些明星需要计算1500万的销售业绩。

但实际上,明星们的业绩并没有达到。 他们直播了三个月,但只达成了120万的销售额。 距离1500万的目标差距太大了,三个月的努力不够一个月的要求。
明星们所在的欢瑞公司已经从品牌方拿到了500万的佣金。 也就是说,他们预付了工资,还没有完成业绩。 无论成为哪个业主都不想得到这样的结果。

但是品牌方面还是比较慷慨的,让明星们坚持了三个月的业绩,结果三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有达到,包括曹颖在内的几位明星三个月后只卖了150万美元,品牌方面没能恢复原状。
因此,曹颖等几位明星的欢瑞公司被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判定欢瑞公司需要向品牌方退款375.19万元。

其实,业绩不达标的明星不少。 有业内人士曾透露,与其找明星给自己带货,不如通过直播找有货的网红,效果更好,佣金也更低,是一个非常划算的决定。

另外,明星带入商品的颠覆事件很多,容易影响明星的个人评价。 希望各位明星,不要在直播间喊福利,要注意自己的翅膀,用实力说话,拿出优秀的作品震撼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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