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名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帖,称在某家文具店发现了令人惊讶的“明星换装贴纸”。这种贴纸将明星的头像与各种身体和服装图案进行拆分拼接,消费者可以自由搭配,创造出不同的明星造型。像白鹿、鞠婧祎等知名艺人的头像都被用作了这款贴纸的素材。网友们纷纷对此表示不满,认为这样的行为对明星十分不尊重。
不少网友在评论中表示,这种贴纸的拼接效果相当诡异,甚至有人调侃称“像是头直接接在身体上,脖子都没有了”。其中一款名为“明星幻梦系列”的贴纸更是引发了热议,明星的正面照片与卡通身体拼接在一起,卡通身体甚至没有手,网友们纷纷感慨:“这也太魔幻了吧!”还有人指出,贴纸的服装部分看起来与流行换装游戏《以闪亮之名》中的服装非常相似,引发了不少人的讨论。
除了线下门店,记者还发现一些网店也在销售类似的贴纸。然而,当记者询问这些网店的客服,是否这些贴纸上的头像就是知名艺人时,客服却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回答。对此,淘宝平台的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可以举报此类店铺,平台会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并对违规商品进行处理。
面对这种现象,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的赵良善律师对此进行了法律解读。他指出,未经明星本人或其经纪公司授权,擅自使用明星头像制作商用贴纸,并进行拼接和售卖,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019条,未经同意制作、使用他人肖像是被禁止的。此外,贴纸的拆分和丑化呈现可能还侵犯了明星的名誉权。
赵律师进一步分析,如果贴纸上的服装与《以闪亮之名》中的服装存在实质性相似,且没有获得授权,则可能侵犯游戏公司对该服装美术作品的复制权和发行权,依据《著作权法》第52条可追责。如果明星照片的来源是摄影师或经纪公司拍摄的作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进行商用,也会侵犯该照片的著作权。
这种明星换装贴纸通常被视为“野周”,即没有获得官方许可的明星周边产品,主要面向明星粉丝。除了购买,部分粉丝会用明星照片自制贴纸进行个人收藏,或在网络上分享,甚至发起拼团制作贴纸。赵律师提醒,虽然自制贴纸不进行售卖看似没有风险,但若大规模赠送或公开传播,可能会超出合理使用的范围,存在侵权风险。
在讨论中,有网友表示,自制贴纸若使用官方剧照或海报,可能会侵犯原著作权人的权利。而如果只是少量自用、不公开、不商用,通常属于合理使用,一般不会构成侵权。然而,如果涉及恶意篡改或丑化,仍可能侵犯名誉权。对此,大家在分享和制作贴纸时应当谨慎,以免触犯法律。
这起事件不仅引发了网友的热议,也让我们对明星肖像权和名誉权的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这个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时代,如何在享受娱乐文化的同时,尊重艺人的权益,确实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