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从大小合同到阴阳合同、从逃税到洗钱、从公司到明星,电影圈被小崔掀起了一阵有一阵巨浪。
其实,大家现在之所以对明星的高片酬和电影公司的阴阳合同深恶痛绝,一方面觉得他们不择手段巧取豪夺,获得的暴利远远超出了底线;另一方面,他们拍的电影粗制滥造、低俗不堪。
无论是过去还是今天,无论国内还是国外,电影明星一直都是高收入群体,虽然对这样的现象不乏微词,但只要明星的言行符合社会规范、能够创造良好的屏幕形象,大众其实是能够理解和容忍他们的高收入。
正好看到了一些关于三十年代民国时期明星和电影公司的材料,跟今天对比一下,也很有意思。
天价的电影明星
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电影明星都是一个高收入的特殊群体。民国时期,电影明星同样收入不低,但相比现在一些演员的片酬动辄达到几十甚至数百万,还是有些差距的。
20世纪二三十年代,是中国电影的一个黄金时代,胡蝶则是当时最有票房号召力的明星。胡蝶出演的中国第一部有声电影《歌女红牡丹》,更是令她红遍全国,被誉为民国电影皇后。那么,这位当时的最大牌影星收入如何呢?
蝴蝶
1928年,胡蝶转入明星电影公司,拿到高达2000元的月薪(实际支取1000元,公司欠1000元)。月薪2000元是一个怎样的概念呢?按照币值合计,几乎等于现在的6万元!而且,当时一个上海普通工人的月工资只有20元左右,胡蝶的月薪足足达到工人工资的100倍之多,绝对称得上是超级高薪了。
这还不算,作为电影明星,除了赚取月薪外,还有不菲的片酬收入。胡蝶一部电影的最高片酬达到2000元。曾经红极一时的阮玲玉的最高片酬是1000元,曾出演过《青春线》、《桃李劫》等经典影片的影星陈波儿,片酬约为300元每部。周璇成名后曾到香港发展,她在香港拍片的最后两年,每部电影都是以几十根金条来计算片酬的。
相比这些大牌明星们的丰厚收入,一些刚刚出道或名气不足的小演员,收入水平则要低得多。1935年,出道不久的周璇签约电影公司,月薪仅有50元,直到1937年她出演了电影《马路天使》后一炮而红,月薪才涨到200元。当时,其他演员的收入比大明星们普遍要低上一个档次,秦怡等人的月薪都在60元左右。一些男演员稍好,例如因主演《十字街头》、《马路天使》而走红的赵丹,月薪一度达到200元,而演员出身的大导演谢添当年月薪最高时为250元。
周璇
民国时期电影明星们的总体收入水平不俗,虽然称不上日进斗金,但相比劳苦大众的艰辛,电影明星们已经可以过上丰衣足食的优厚生活了。
规范的大小合同
30年代中国电影步入黄金时代,以《渔光曲》、《桃李劫》、《马路天使》、《十字街头》为代表的影片已经走向世界。电影艺术中心———上海的影业公司有四十多家,其中著名的有明星、天一、电通、联华、艺华等。
这些公司在与演员签订演艺合同时,往往十分认真和规范。
1934年4月,26岁的陈波儿正式进入明星影片公司。5月,公司与她签订了主演无声影片《青春线》的合同。
上海明星电影公司老板张石川
按照合同规定,陈波儿参加演出的时间为4个月,片酬共计三百元;合同上还有见证人,张凤梧(阿英)、郑君平(郑伯奇)。
也是在5月初,陈波儿又与电通公司签订了主演有声影片《桃李劫》的合同。约定从5月16日到8月15日,整整3个月期间参加该片拍摄,片酬三百元。分两期:第一期150元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第二期150元于全片完成后支付。合同介绍人司徒慧敏,证明人应云卫。
这一年10月29日,《现代演剧》杂志记者吴湄采访了陈波儿。记者问起:“陈小姐个人每月生活费要多少?”回答说:“不到一百块吧。”
第二年,电通公司进一步与陈波儿签订了长期聘用合同,时限为两年。约定薪金如下:从1935年5月以后一年间,月薪140元;从1936年6月以后一年间,月薪160元。但是电通公司于1935年底被迫关闭,陈波儿转到了明星公司二厂。不久,明星影片公司又和陈波儿签订了聘用合同。为期三年,从1936年6月1日起,月薪二百元。一年后由于抗日战争爆发,合同不得不中断。
在当时的电影圈,陈波儿的演艺合同虽然比不上蝴蝶这样的一线大牌,但也已经算是比较大的合同了。
陈波儿
而当时一些不出名的明星,不得不签一些小合同维持生计。
周璇,加入艺华影片公司担任配角,处女作是《花烛之夜》;一开始月薪50元。她曾回忆说:这个数目对当时的物价说来是不算少了。1937年初,主演《马路天使》获得空前成功。此后月薪提到200元,成为公司老板的摇钱树。
赵丹,正式进入明星公司成为基本演员时,月薪只有60元,不久增加到一百元。1936年因主演《十字街头》、《马路天使》获得成功,赵丹的月薪才提为2百元、3百元。
赵丹
有了完善的合同规定,加上良好的职业操守,当时的影视圈才能不断推出新作力作,也让当时的中国电影进入了一个繁荣期。
浓厚的文化氛围
虽然当时影星歌星的收入远超一般民众,但除了个别明星外,大部分的演员与当时的学者、教授、作家们的收入相比并不算太高,甚至还稍低。而且,在许多百姓心目中,演员也有着很高的文化、学问、教育和修养,因此对他们的高薪似乎普遍能够认可。
事实上,许多演员确实热爱读书,渴求知识。这有当时许多史料和逸闻为证。
演员们有不少是在大学上课和从事写作的,如陈波儿、王莹、艾霞、凤子、赵慧琛等,她们是演员,也是作家,而且文笔风格一再受到文学界的好评。
1934年,陈波儿不仅成功地主演了两部电影,还发表了23篇文章。稿酬为千字3元。因此,她每月收入超过二百元。
王莹也同样是个学霸。她17岁就考进了上海大学,不久加入电影圈,首次在天一影片公司主演《女性的呐喊》,然后转入明星影片公司主演《铁板红泪录》、《同仇》。1934年3月,王莹带着两年的积蓄赴日本东京大学留学,旅费一百元,在日本每月生活费50元(合75日圆),一年后归国。她不仅上了大学,而且后来写了两部小说。
王莹
上文提到过的著名电影演员赵丹,他曾于1930年秋考入了上海美术专科学校,黄宾虹担任指导教师,时任校长是刘海粟,教务长则是傅雷。若不是走上演艺之路,想必他也会在画史上留名。
电影,是个特殊的行业,既是资金密集型,又是技术密集型,同时又汇聚了众多艺术门类,而且,电影涉及的工种众多、环节复杂,需要全方位控制、全流程管理。然而,我们的电影产业却疏于管理、失之粗放,甚至已经沦为各路资本和冒险家的挣钱工具。小崔此次揭开的,只不过是电影行业乱象的一角。打击乱象,是为了提升电影产业的品质。民国时的明星和合同,咱们可以读后莞尔一笑,但电影产业未来发展的路径,却需要更多的人思考并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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