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演艺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打响上海“四大品牌”率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以及《全力打响“上海文化”品牌,加快建成国际文化大都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的方向,坚持文化传承与样式创新并举、空间布局与内容原创匹配、主体培育与品牌打造同步、市场开放与有效监管并重、公益普及与促进消费联动的原则,打造不同特色、生机蓬勃、独具魅力的亚洲演艺之都。用“上海演艺”文化品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品质生活。
一、总体目标
(一)繁荣艺术创作,引进更多高质量剧目
1.鼓励国有院团内容创新。激发国有院团创作演出的内在动力和活力,在创作反映新时代特色剧目的同时,鼓励创新样式复排优秀经典剧目,让优秀传统剧目焕发新时代生命力,为新时代观众欣赏中华优秀传统剧目提供机会。推动院团制作优秀剧目演出的经典版、驻场版、巡演版,形成驻场演出品牌。
2.引进顶级世界经典剧目。引进全球十大交响乐团、经典歌剧、世界顶级舞蹈团、全球热门音乐剧等演艺品牌来沪演出,提升市民的艺术欣赏品味。
3.吸引国际一流创作人才。鼓励本地演艺机构与国际知名编剧、导演创新合作,探索“委约制作”“联合制作”等多样化的演艺产品制作模式。
4.“上海首演”计划。用好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等平台,吸引国内外知名院团和艺术家将原创作品的全球、亚洲、国内首演放在上海,使上海成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舞台艺术作品首发地。
5.扶持社会主体创作。加大对民营剧团等社会主体创作的扶持力度,继续深挖体现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的现实题材作品,力争每年2至3部入选全国性展演平台。
(二)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剧院集群
1.打造演艺集聚区品牌。对标纽约、伦敦、东京等国际演艺中心,打造环人民广场演艺活力区、徐汇西岸艺术集聚区、世博园区旅游演出剧场群、现代戏剧谷江宁路文化街演艺核心区、复兴路汾阳路音乐街、四川北路剧场群、天山路商业体剧场群、郊区剧场群等特色演艺集聚区品牌。重点推动环人民广场演艺活力区建设,通过剧场修缮改造、剧目创新排演、品牌活动开展等多项举措,形成“一中心五集群”(活力中心以及外滩集群、创意码头集群、世博滨江集群、新天地集群、复兴路集群)的发展格局。推动徐汇西岸艺术集聚区成为“迈向全球城市的卓越水岸”。
2.开拓新型演艺空间。鼓励社会资本探索在市区主要商圈开发、运营演艺空间,以小型话剧、儿童剧、亲子活动、各类主题展等内容,吸引全家参与,培育观演人群。在本市主要办公楼宇集聚区域内因地制宜地开辟演艺空间,举办符合艺术人文需求的小型演唱会、音乐会和艺术鉴赏、普及讲座等活动。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演艺空间运营企业,打造全国领先的演艺空间运营连锁品牌。
3.大幅增加演出场所数量。推动现有专业剧场与影剧院转型,改建一批中小剧场,实现中心城区与郊区县剧场的均衡优化布局。在现有149个剧场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演艺空间,全市演出场所总数达到230个左右。其中,1500座以上的特大型剧场7个,2500座以上的超大型剧场1-2个。
4.提升剧场运营管理和服务品牌。在全国首创的“上海市剧场管理规范”“剧场服务规范”两个标准的指引下,对标国际演艺业发达城市,进一步提升剧场服务质量、演出经营、队伍培养、安全应急等工作的管理水平,依托历史渊源,擦亮上海剧场行业“上海服务”金字招牌。
5.创新剧场运营模式。鼓励剧场的运营管理机制不断创新,形成自主经营、托管经营、场团合一等多样化的运营模式。鼓励院团根据不同的艺术门类特点,观众细分的市场需求,独立或合作运营剧场,形成一批“场团合一”“厅团合一”的全国领先品牌。
(三)培育大型品牌演出经纪机构
1.推动本土演出经纪公司向品牌化转型升级。鼓励演出经纪公司代理、创作品牌演艺产品,通过选秀、培训签约品牌艺人,形成整体营销模式,实现联盟化、规模化经营,从源头上打通整个产业链。力争三年内培育2-3家有影响力的本土品牌演出经纪公司。
2.鼓励外资参与上海演出经纪市场。鼓励全球及国内的知名演艺机构与本地演出经纪公司合资合作,学习世界先进的演出经纪经验,打造1-2家具有中国特色、世界眼光的大型演出经纪机构,实现中外文化产品更便捷地走出去、引进来,满足上海市场多样化文化需求。继续用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放政策,探索独资知名演出经纪机构落户自贸区的可能,使上海成为其在亚洲的核心业务基地。
(四)繁荣文化消费,塑造品质生活
1.推进文商旅联动。支持大中型演艺主体与旅行社、旅游公司开展深度合作,设计主题化的旅游演出线路,制作大型旅游驻场综艺秀,释放旅游群体的观演消费潜力。
2.培育节庆与赛事品牌。将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打造成为亚太地区最专业的演艺交易平台和最具国际影响力的艺术节之一。办好上海国际芭蕾舞比赛、上海艾萨克·斯特恩国际小提琴比赛等赛事品牌,探索集聚全球演艺高端人才的重大赛事发育和举办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特色艺术节庆活动,积极培育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办节机制,形成1-2个由民间力量举办的亚洲最大的特色艺术节。
3.扩大“公益惠民”覆盖面。提高社会服务均等化水平,将公益票价运营在低价位水平,提升公益演出品质,扩大观众受益面。试点文化消费APP,确保惠民政策公开公平,提升居民演出消费的积极性。
4.加强艺术普及教育。鼓励剧场、剧团和演出经纪机构主动开展艺术普及教育,重点扶持艺术课堂、公益讲座等各剧场品牌讲座项目,提高观众鉴赏水平,激发观众观演的文化消费需求。
5.优化观众购票体验。建立票务监管系统,营造公平透明的票务市场氛围。利用移动支付等新型技术手段,提供便捷的购票体验。激活线上线下票务销售,激发上海演艺市场对长三角乃至全国的消费吸引力。
6.大幅提升演出场次。到2020年,全市各类演出场次达到4万场,以品种丰富、样式新颖的演艺产品满足市民的精神需求,提升市民的生活品质。
二、2018年工作任务
(一)夯实品牌内容
推动国有院团内容创新,2018年至少创作10部重点作品。引进伦敦交响乐团、音乐剧《猫》等世界顶级院团来沪演出。以上海大剧院、东方艺术中心、文化广场、国际舞蹈中心等标志性剧场作为“上海首演计划”的主要舞台,确保2018年实现世界首演10场,中国首演20场。力争2018年有1-2部民营院团原创剧目入选全国性展演平台。
(二)扎实推进剧院集聚区建设
中国大戏院、长江剧场完成剧场改造工程,于2018年对外营业。徐汇西岸梦中心剧场和九棵树未来艺术中心预计年底前完成80%的工程进度,到2019年底正式竣工。支持举办国际戏剧邀请展、新天地表演艺术节、首届默剧节等节展活动,统筹演出资源,打造专业化的演出季。促成1-2家知名演艺集团落户,汇聚国内外优质、经典、前沿的舞台艺术资源,为即将建成的剧场群预热。
(三)培育与世界接轨的演出经纪机构
培育本土演出经纪公司发展壮大。进一步指导以“偶像养成”“粉丝经济”等具有时代特点的演出经纪机构规范化发展,培育1-2家中国特色的、以上海为总部的跨省大型演出经纪机构。吸引外资进入演出经纪市场,促成1-2家中外合资或合作的大型演出经纪机构落户。
(四)繁荣文化消费
演出场次较上一年度增加4000场,达到全年30000场。探索在环人民广场演艺活力区建立中心票房,现场出售剧场演出票和限时折扣票,并集中宣传展示。加大对剧场公益票的补贴力度,由中心票房统筹发售,吸引更多观众走进剧场。
支持剧场、演艺机构与旅行社、旅游公司合作,策划制作1-2台反映上海城市文脉、体现海派文化特色、展示都市时尚风情、融合新技术体验的大型旅游驻场综艺秀。
推动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在剧目品质、观众人次、品牌影响力等核心指标上进一步发展。举办爵士上海音乐节等1-2个亚洲最大的特色艺术节,以及10-15个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特色节庆品牌活动,吸引来自全国及世界各地的观众超过100万人次。
三、2019年工作设想
对标亚洲演艺之都,年演出场次逐年递增4000-5000场,其中,首演场次逐年递增20%。完成新建剧场和老剧场改造工程,形成以环人民广场演艺活力区、西岸梦中心剧场群等演艺集聚区为核心、中小型剧场为主体、多功能演艺空间为辅助的剧场结构布局。举办本市民营机构展演活动,吸纳来自更多元化的社会主体的原创作品,丰富本市文艺舞台。推动艺术节与国际知名艺术节合作,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长江经济带沿线城市合作,与长三角地区重要艺术节联动。
四、2020年初步计划
对照本“三年行动计划”所确定的目标,进一步聚焦重点、传承创新,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发展,实现三年总体目标。
附件:2018年任务分解
网址:上海演艺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 https://mxgxt.com/news/view/17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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