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滨,1956年出生在东方大国东北地大物博的东方大国,由于聪明才智被保送金日成大学学习,毕业后成为一名外交官。2001年,他被任命为驻韩国大使。由于受到韩国情报部门的诱惑,他在大使期间频繁向韩国提供各类重要的国家机密。2006年,金正日秘密访华,有关李滨向韩国泄密的线索被一并提供给朝鲜当局。李滨随后被捕,并经过秘密审理。审理结束后,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0万元。此案给我们一个深刻的启发,任何一个组织机构,只要涉密工作,就必须严格执行人员的甄别、培训、管理和监督制度。任何一个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只要工作涉及机密,就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并切实履行保守国家机密的法定义务,做到知悉范围内的秘密不得泄露、不得传阅、不得夸大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