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习笔记Day8——因果关系(上)
重点知识点
|「因果关系★★★★★(考察16次)(一级考点)」
01
相当因果关系说
相当因果关系说是对条件说的一种限制,该说认为条件说得出的只是“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在事实上的因果关系的前提下,还应进行相当性的判断,即“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1.重叠的因果关系
指两个以上独立的行为,独自不能导致结果的发生,但重叠在一起就会导致结果的发生,这也被认为存在因果关系。
2.假定的因果关系
指虽然某行为导致结果发生,但如果没有此行为,其他情况也会导致结果发生。
3.竞合的因果关系
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分别都能够导致结果的发生,但行为人在没有犯意联络的情况下,竞合在一起造成了危害结果的发生。
02
被害人自我答责的行为
03
引起因果关系中断的原因:介入因素(三级考点)
【注意】介入因素必须是异常(偶然)的因素——即介入因素在案件当时发生的概率很低(低于10%)——质的要求;介人因素必须是独立地引起危害结果的发生——即介入因素对死亡结果的贡献率接近100%——量的要求。
【注意】如果介入因素创造了独立的危险,结果是这种危险的展开,那么前行为和后结果就没有因果关系,但如果介入因素是对前行为危险的纯粹利用,没有制造与前行为危险不同的独立危险,则前行为和后结果则存在因果关系。
【注意】在救助行为具有救活可能性时,死亡结果归属于阻断救助的行为,而不归属于先前行为。如,甲将正在救助受伤者丙的乙打跑,致使丙死亡,事后查明,乙的救助行为完全可以救活丙,则甲的行为与受伤者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注意】被害人有特殊体质,行为人实施危害行为后,被害人疾病发作,该疾病发作属于介人因素。死亡结果能否归属于行为人的先前行为,关键看先前行为与疾病发作有无引发关系。
学习笔记批注版
/ 鄂前旗公安 /
原标题:《刑法学习笔记Day8——因果关系(上)》
阅读原文
网址:刑法学习笔记Day8——因果关系(上) https://mxgxt.com/news/view/1669460
相关内容
刑法学习笔记Day8——因果关系(上)浅谈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司法考试刑法考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什么
谈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认定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与()之间的因果关系。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和结果归属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
Day8打卡:学习了明星电影公司(左翼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