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明星行程,“追星”变成“追刑”
“出某某HB”“有某某北京飞上海往返”“二百包拉改签”……大部分人看到以上说法和缩写可能会一头雾水,但实际上,这是追星群体中“私生粉”“代拍”等与“黄牛”之间的“暗号”。
近年来,多位明星和运动员都曾遭遇“私生粉”追车、手机号泄露导致被电话“轰炸”、个人行程因有粉丝接机引发秩序混乱等情况,起因均来自个人信息泄露。近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倒卖明星个人信息牟利的案件,多名被告人获刑。
2024年11月,徐州公安机关接到知情人举报,称下辖新沂市有人从网上购买了明星的个人信息并再次违法出售。公安机关循线追踪,抓获肖某、许某某、邓某某、曾某等人。
承办检察官王琳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涉案人员许某某是一名追星族,时常会找黄牛买明星行程,就认识了专门出售明星高铁行程的“黄牛”肖某、查询身份证号的黄牛李某某(另案处理)等人,获取多名明星的航班、身份证号、高铁车次等信息。
据许某某供述,肖某不仅可以帮忙查询车次信息,150元查一次,且包售后,还可以帮忙买到明星同车甚至临近的座位,需要另外再支付二百到三百元不等的费用。肖某则是通过某火车票代售点工作人员曾某查到相关高铁信息,每查一次按照20元结算,要是有特殊需求则需要另外加钱。
而李某某则是专门查询各类身份证号的“黄牛”,据其供述,其认识一名曾是国内某航空公司职工的人,可以帮忙查询,且还可以通过外网软件“电话(Telegram)”以“社工库”“查信息”等关键词查询相关信息。
“为了让自己‘收支平衡’,许某某就将手中的各类信息加价转售给‘代拍’‘私生粉’,其中就有邓某某,至案发,其通过倒卖赚取差价获利两万多元。”王琳介绍,许某某还有一份多达72页的明星身份证号合集,不仅有大众熟知的国内明星的身份证号,甚至包含了部分海外明星的护照号。
2025年4月,新沂市检察院对许某某等4人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提起公诉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月,新沂市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4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刑期,并分处人民币六千至两万一千元不等罚金。同时,4人还需承担公益损害赔偿人民币九千至两万元不等,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而这种现象并非个例。王琳表示,明星的行程信息成为被贩卖的“追星商品”,一方面表明存在相关方监管缺位的情况,有关公司、平台、部门等对自身责任履行不到位,导致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另一方面也有技术保护措施不足的影响,非法抓取、信息泄露等手段持续蔓延,致使不法分子难以确定身份,追责困难重重。
更值得注意的是,该案中存在涉案人员在未成年人时期便买卖信息的情况。近年来,未成年人为了获得偶像最新动态,不惜花费重金购买个人信息,更有甚者会像本案中涉案人员一样,为了“平衡收支”加价倒卖,从中牟利。
未成年人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及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了解非法买卖个人信息所带来的后果,在狂热追星浪潮裹挟下,失去个人判断能力,踏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方面,检察机关将通过更大力度、更广范围的普法教育,有效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宣讲团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价值观,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多部门协作配合,持续提高打击涉个人信息黑灰产业力度,形成社会治理合力。”新沂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莉告诉记者。
检察机关在此提醒,追星需理智,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不是追星“捷径”,勿被畸形“饭圈文化”误导,守住法律底线。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通讯员 韩莹萱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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