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范冰冰道歉了!

发布时间:2024-12-11 19:31

范冰冰在微博上发布致歉信,表示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羞愧、内疚,诚恳道歉。

今天上午,税务部门公布了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的调查结果,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范冰冰所需补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加在一起,超过8亿。(详细报道请戳→)

刚刚,范冰冰在微博上发布致歉信,表示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羞愧、内疚,诚恳道歉。

对税务机关调查后依法作出的一系列处罚决定,完全接受。

将按照税务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尽全力克服一切困难,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范冰冰案教育警示文艺影视从业者遵纪守法

新华社记者白瀛、罗沙

税务部门3日公布范冰冰案情况,范冰冰被责令按期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8亿余元。开出巨额罚单的处罚依据是什么?为何对范冰冰处以行政处罚而没有追究刑事责任?此案对文艺影视界有何教育警示意义?新华社记者采访了法学专家和文艺影视界人士。

处罚金额体现宽严相济

记者了解到,范冰冰案是我国税务部门近年来处理的个人偷逃税款金额最大的案件。税务部门对范冰冰及其名下公司的4类逃避纳税行为分别处以0.5倍至4倍罚款,其中针对范冰冰拆分合同的行为开出的4倍罚款达到2.4亿元。

法学专家和文艺界人士认为,税务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有利于维护我国税法的权威性、严肃性,有利于促进影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强全社会依法纳税的意识。

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对纳税人偷税,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阴阳合同’是一段时间以来社会各界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说,因此税务部门对于范冰冰拆分合同的处罚较为严厉,体现了过罚相当的基本原则,对今后类似涉税违法行为起到强烈教育警示作用。

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樊勇认为,税务部门处罚决定总体上兼顾了法律、社会和政策效果,体现了宽严相济、实事求是、区分情形、综合考量的宗旨。

未被追究刑责符合刑法规定

为何对范冰冰处以行政处罚而没有追究刑事责任?这是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我国刑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同时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说,刑法这样规定的目的,就是要以刑罚为后盾,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目的在于及时追缴税款,督促纳税人依法纳税。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所研究员张斌说,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推进,税收制度不断完善,公民牢固树立依法纳税意识尤为重要而紧迫。范冰冰案对那些藐视税法、心存侥幸的人来说是一个强烈警示,对广大公民也是一次普法教育。

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三、将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修改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在2009年刑法修正案推出之前,相关涉偷税明星都难逃牢狱之灾。

规范税收秩序推动影视业健康发展

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部门6月底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进依法纳税,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

影视演员作为公众人物,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范冰冰的偷逃税行为也引发业内反思。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仲呈祥指出,中国影视艺术发展,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执行国家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的环境下,规范有序进行。人民群众对影视界的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反映强烈。税务部门的处罚决定顺民意、聚民心,有助于推动新时代文学艺术健康发展。

他认为,这对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健康成长也极有帮助,提醒大家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按照人民的要求和时代的呼唤,自觉走德艺双馨的道路。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文联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委员林永健说,必须正视影视业存在的偷逃税现象。“影视演员成了名,站在那儿就是成本,开口就有利润,出了名、得了利,还不依法纳税,不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这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

他说,对这件事的及时依法处理,也有利于促进行业内公平合理分配,治理文艺界乱象。“我想,广大文艺影视工作者从内心里都是赞成和支持的。”

记者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即将开展专项行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对个别拒不纠正的依法严肃处理。

林永健认为,这样的方式既能够保障依法纳税者的合法权益,又能够促进我国影视业规范健康发展。

↓您可能对这些也感兴趣↓

制 作|冀青工作室

编 辑|林楠

须 知|转载注明"河北共青团(HBGQT87903800)"

来 源| 人民日报、未来网、新华社、新华视点、青春北京、安徽共青团、@范冰冰微博、规制与公法、小税官杂记

戳!

网址:刚刚,范冰冰道歉了! https://mxgxt.com/news/view/160541

相关内容

范冰冰和哪些男星传过绯闻 华谊冯小刚都不要她了
影视大腕们背后资本图谱:冯小刚靠对赌 范冰冰爱投资
丢脸丢出国外的明星:范冰冰被无视,李玉刚被赶出红毯
范冰冰
【范冰冰个人资料】主要成就
八一八:范冰冰张雨绮团队的超强公关能力
评论:范冰冰拒绝扶贫该不该遭到炮轰?
盘点明星危机公关:范冰冰机智 陈赫装傻收场
为什么现在娱乐圈的明星都不愿意和范冰冰合照?
娱乐圈人缘最好的四位“人脉王”:何炅 范冰冰榜上有名

随便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