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小李是个狂热追星族,对娱乐圈动态极为关注。在追星过程中,他发现不少粉丝渴望近距离接触偶像,对明星的行程信息求之若渴,尤其是航班信息,这让小李看到了 “商机”。
小李通过各种渠道结识了一些航空公司内部员工和票务代理。他与航空公司员工王某达成私下交易,王某利用工作之便,在航空公司系统中查询明星的航班信息,以每条 50 元的价格出售给小李。同时,小李还从票务代理赵某处,以类似价格获取那些通过特殊渠道收集来的明星航班信息。
小李在多个粉丝群、社交平台上发布广告,宣称自己能提供一手明星航班信息。众多粉丝纷纷联系他,小李便以每条 150 元的价格将这些信息转卖给粉丝。在短短半年时间里,小李共倒卖了 300 余条明星航班信息,获利近 4 万元。
然而,随着明星频繁遭遇粉丝在机场的过度围堵,严重影响公共秩序和自身安全,警方介入调查。通过追踪信息交易线索,很快锁定了小李,将其抓获。小李对自己倒卖明星航班信息的行为供认不讳,但他心存疑惑,不明白自己只是满足粉丝追星需求,怎么就触犯了法律。
明星的航班信息属于公民个人信息范畴。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明星航班信息包含姓名、航班班次、起飞降落时间、座位号等,这些信息结合起来能够精准定位明星的行程轨迹,具有极高的隐私性。未经授权倒卖此类信息,严重侵犯了明星作为公民的隐私权,也破坏了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秩序。
小李的倒卖行为明显违反法律规定。从主观方面看,小李明知这些明星航班信息属于他人隐私,获取和出售需经权利人同意,却为谋取私利,故意实施倒卖行为,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他通过不正当手段从航空公司员工和票务代理处获取信息,并向不特定的粉丝群体售卖,完成了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过程。这种行为不仅对明星个人的出行安全和隐私造成严重威胁,还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尤其是机场等公共场所的秩序,引发粉丝在机场的无序聚集,影响公共安全。
在我国,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是否构成犯罪,需看情节是否严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 50 条以上的,即达到 “情节严重” 标准,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小李在半年内倒卖 300 余条明星航班信息,远远超过这一标准。此外,他的违法所得近 4 万元,也符合因违法所得达到一定数额而被认定为犯罪的情形。综合来看,小李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对于广大公民而言,要充分认识到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无论是明星还是普通人,其个人信息都不容侵犯。追星应保持理性和克制,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表达对偶像的喜爱,切勿参与购买、传播非法获取的明星个人信息等行为,避免助长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滋生。同时,若发现身边存在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法治环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