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透明時代的明星更應有公民意識

发布时间:2025-06-18 13:32

原標題:評論:透明時代的明星更應有公民意識

  這是一個造星神話的時代,今天某人還籍籍無名,一場選秀或者什麼活動,就成了明星,比如“大衣哥”“草帽姐”,再比如那些通過大腕轉身選出來的“好聲音”代表。或許是從“民星”到明星,連自己也有點暈乎,以致有些人找不到歸屬感、迷失了方向,許多經過千辛萬苦成為明星的人總是與飆車、酒駕、耍大牌、毒品、炒作以及其他緋聞,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憑借 “中國好聲音”出名的李代沫前不久因為吸毒備受矚目,宋丹丹與編劇的口水戰也引來圍觀無數,這兩天,文章、馬伊琍、姚笛的復雜戀情成為了各大媒體的頭條……在這個透明的時代,事關明星的新聞想要不發酵太難了,撇開他們在藝術上的追求和成就,單從一個社會普通公民的標准來考量,他們都不是一個好公民。

  也許,對於一個演藝圈人士來說,“好公民”並不是一個最高的評價,但卻是一個社會最基本的要求。中國從來不缺娛樂明星,缺的是有社會責任感和公民意識的明星。誠然,並不是所有的社會成員都擁有社會責任感和公民意識,但明星對社會、對公眾的巨大影響力,要求他們必須有良好的公民意識。如果兩個普通人在自己的小區吵了一架,那麼可能傳播的半徑也就是那個小區,再也不會更遠。但如果兩個名人在微博上隔空罵戰,那可能就會在瞬間傳播到世界的各個角落,而且在網上還可能會演變成一場全民參與的罵戰,因為明星們的粉絲團一般都會在第一時間站出來維護自己的偶像,言語之間,難免就會演變為一場戰爭,有時甚至可以變成真實世界的一場約架。

  作為一個從小到大沒有追星興趣的人,我始終不明白粉絲們的熱情來源於哪裡,但是我確實能感覺到明星的感召力不容小覷。由此,更加體會到作為公眾人物的明星,必須嚴格自律,至少做一名合格的公民。因為,成人暫且不論,許多青少年都是照著自己的偶像明星過生活呢,他們觀察、模仿明星的言行,有時甚至不問良莠。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盡管許多明星也能積極參與到公益事業中,但並不是所有的明星都能帶著正能量影響公眾行為。品行高尚的明星可以成為青少年的好榜樣,而多有劣跡的明星則難免會荼毒青少年的心靈,對社會產生極其深遠的負面效應。那英曾經對於交警濫用公權甩出狂語 “交警這時不用啥時用啊”,呂麗萍和孫海英夫婦微博上關於同性戀的觀點更是招來口誅筆伐。

  明星的各種丑聞隨時加身,既和他們的個人文化水平、綜合素質有著很大關系,同時又和他們所從事的職業特點密不可分。許多一夜成名的年輕明星在成名之前,絕大多數屬於藝術院校的“藝術生”,對文化素質上的要求比普通的中學生和大學生要低得多,這就導致他們在文化水平和綜合素質上的欠缺。另一方面,他們成名之后,工作生活的圈子也面臨比普通人多得多的各種誘惑,很容易被從天而降的成功沖昏頭腦,也更容易受到一些不良生活習性的影響。而與其簽約的公司大多數都是把他們當做搖錢樹和賺錢工具在消費,而不是作為一個人來看待,更談不上對其各方面素質包括公民意識的塑造。公民意識主要體現在參與意識、監督意識、責任意識、規則意識等方面,而規則意識又包括平等意識、獨立人格、公共精神和自主理性。反觀一些明星的言行,缺少的最多的就是屬於自律范圍的規則意識,更不用說監督意識和責任意識了。

  明星在台上要吸金,台下也要“吸睛”。隻有時不時地弄出點話題不斷上了大眾傳媒的頭條,吸金能力才不會下降,這也許是這個圈子的潛規則。但社會不應該對他們的不良言行過分寬容。有些明星在三番五次的不良言行后,總能在痛哭流涕地道歉后換來大眾的原諒,短暫“休養生息”又光鮮地來到台前。竊以為,不管是什麼 “圈子”,任何不堪與道德淪陷都不應該被容忍或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為是萬眾追捧的偶像而姑息,更不能因為是偶爾的“失足”而網開一面。作為公眾人物,要付出的代價應該更大。

  如同約翰·多恩所說“誰都不是一座孤島自成一體”。明星,不能隻靠作品說話,也不僅僅應該是娛樂圈中的星光熠熠者。合格的明星公民,不止是遵紀守法,還應該有一種魅力,能讓他人看到美好和希望,更要有一種堅定的力量能引導和影響他人。

  【山西·太原】王秀娟

(來源: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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