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迹艺人警示名单遭质疑,中演协会传言被查,被禁艺人不愿发声
年关将近,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的处境有些焦灼。11月下旬,该协会发布了第九批网络主播警示名单。整个娱乐圈如同头顶悬了一把达摩克利斯剑,沉浸在随时都可能会被惩戒的恐慌中。然而,金盾影视中心主任、著名制片人李学政却公开质疑中演协会惩罚劣迹艺人的程序存在瑕疵。质疑已经持续半月有余,相关话题阅读量过80亿,引发大范围讨论。
这个时候,人们才回过神来,这个已经发布了9批,公开封杀446名艺人的行业协会,是否有权力指示平台封禁主播账号,并号召全体会员对其实行联合抵制?换言之,是否有权力决定这些艺人的“生死”?
李学政质疑的主要有两点,一是中演协会发布的这个警示名单,从评定诞生、对外公布、后续申诉,到最后谁来拍板定性,这个流程是否合理合法?中演协会公布名单时表示,如有列入警示名单的主播有异议,可向中演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诉。李学政质疑,为何要向秘书处申诉,而不是该协会的上级部门或主管部门?
另一点是,中演协会有没有权力和资格发布警示名单?李学政认为,一切带有惩罚性的行为,都必须有法可依,都需要行政部门的授权才可实施,但中演协会是否具备这个权力,这里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如果没有得到授权就草率发布“封杀令”,相当于掌握了艺人的生死大权,可以对其予取予求,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行为,本身存有很大的寻租空间,容易滋生腐败。
李学政的质疑不无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十九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明确规定,公共事务组织在行使处罚权时必须得到行政机关授权。
中演协会对李学政的质疑做了两次回应,一次是以新华社采访的名义进行,从新华社的文章中提炼出的核心观点是,“行业自律是有明确边界的,自律惩戒不是行政处罚,不具备强制性。”另外,该协会还表示,警示名单仅在会员范围内生效,由会员单位自行实施。
中演协会的公开回应或许可以从侧面说明一个问题,中演协会否认实施的是行政处罚。但是,此处有法律界人士提出异议,“中演协会说的自律惩戒,并不是没有强制性,如果真的没有强制性,中演协会对相关人员全网封杀是没有可能实现的。另外,自律惩戒不能惩戒非本协会会员。我相信,这些人中有些并不是中演协会会员。”
日前,网易娱乐以业内人士的身份向中演协会咨询得到的回复是,目前中演协会正在筹备换届事宜,明年换届大会将对协会现有章程进行修改,届时,如何申请入会、是否收会费等一系列具体问题才能落实确定。
李学政说,在他持续不断地公开质疑后,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他的发言,并开始着手调查。
同时,网易娱乐曾联系在警示名单出现的主播,试图了解其被封杀的原因是什么?被封禁以后是否向中演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秘书处提出过申诉等。对方表示感谢关注,但最终决定不回应被封杀一事。
劣迹艺人该如何惩罚?不服怎么办?
李学政多次重申一个态度,劣迹艺人必须得到惩罚,但究竟如何惩罚劣迹艺人,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我的建议是尽快立法,在此之前,还是要把这个惩罚权回收到行政部门手中,不能交给一个没有党组织领导的行业协会。”
中演协会批量发布的劣迹艺人警示名单是不是行政处罚,中演协会说了不算,法律说了算。多位法律界人士提议,在警示名单内的艺人主播,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起诉中演协会。
综合多位权威人士的观点,劣迹艺人如果对中演协会的惩戒有异议,也可以通过三种不同的诉讼方式来表达诉求。一种是行政诉讼,一种是民事诉讼,还有一种是反垄断诉讼。
有人士建议,名单上的艺人可以先提起行政诉讼,一方面验证一下这些惩罚措施,究竟是不是行政处罚。如果不是行政处罚,艺人不服行业协会“封杀”决定的,还可以提起民事类的名誉权侵权诉讼。
此外,名单上的艺人还可以对中演协会提出反垄断诉讼。有反垄断法研究学者表示,中演协会提出的号召会员单位在行业内“联合抵制和惩戒”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5项“联合抵制交易”,因此劣迹名单或许会被法院认定为构成“垄断协议”,法院应当认定该名单无效。
如此看来,一旦此类事件有了先例,将对整个行业的劣迹艺人惩罚具有参考价值。
行业协会的边界在哪里?
李学政质疑中演协会发布劣迹艺人警示名单程序有瑕疵,简言之就是认为中演协会越界了。那么问题来了,一个行业协会的权力边界在哪里?
依据民政部门的定义,行业协会是介于政府、企业之间,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并为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社会中介组织,是一种民间性组织,不属于政府的管理机构系列。
但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里,我们国家的行业协会、商会多与行政部门深度绑定。从2013年开始,民政部试行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部门脱钩工作,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权责明确、依法自治,更好发挥社会作用。
因此,很多行业协会、商会的权力得到限制。尤其在处罚方面,即便是被大众广为熟知的消费者协会,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也仅仅是“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但对企业仍没有行政处罚权。
此外,再参考中国音乐家协会的组织章程,明确规定,“会员如严重违反本章程或违法违纪、失德失范,视情节轻重,由驻会领导机构讨论决定,予以提醒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暂停会籍以至取消其会员资格。”里面并没有号召全行业公开封禁抵制的权力。有网友说,这才是一个行业协会的边界。
有一种声音说,娱乐圈清朗运动正在进入深水区。既然有人捅破了窗户纸,中演协会,何不出来走两圈?
出品|深水娱
作者|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