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销百万!一个化妆品代言人8个“姓”

发布时间:2025-05-24 19:58

文/青眼号外

“医药广告表演专家”的戏码,又在短视频广告时代上演了。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一款名为“泊蝶肤研美白祛斑霜”的产品广告出现在多家视频平台,其频繁出镜的广告代言人有多个姓氏和身份,时而标称“泊蝶董事长屈总”,时而变身“肤研淡斑顾问”……

有评论指出,这倒真像两年前屏幕上刮起的那股“神医”卖药风:一个个顶着“传人”“专家”的头衔,摆出一副救民济世的架势,到头来一查,尽是群众演员和带货“骗子”。

01

1个代言人8个姓,还是4家企业董事长

众所周知,前些年身兼9个专家职位活跃在多个电视台的老太太“刘洪斌”彻底火了一把,堪称最忙“医药广告表演专家”。对于诸多消费者而言,穿着白大褂的“教授”、“博士”、“研发专家”、“发明家”都是非常神圣的,说的话权威可信(详情见青眼文章《日化广告里的三位“专家” 》)。当前,昔日电视广告时代的这股“神医”风,又在短视频广告时代上演了。

近日,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媒体《中国消费者报》报道,一款名为“泊蝶肤研美白祛斑霜”的产品广告出现在多家视频平台,其频繁出镜的广告代言人有多个姓氏和身份。据悉,在多条公开视频中,一位男性曾标称是泊蝶董事长屈总、泊蝶肤研董事长李总、泊蝶董事长陈总、泊蝶董事长区总、泊蝶肤研品牌创始人王总、泊蝶肤研创始人姚总等众多身份,且宣称泊蝶是25年国货老品牌,泊蝶肤研美白祛斑霜可以淡化斑点,改善肤色。

同人却不同姓氏的泊蝶肤研董事长  截自中国消费者报微信公众号

而在不同账号的视频广告中,这名广告代言人又变成了珍维丝董事长陈总、377董事长李总、祛斑专家等,为珍维丝美白祛斑霜、CKCU美白祛斑霜、澳芙雪焕彩臻雪美白祛斑霜3个竞争产品进行宣传推广。据媒体统计,该男性广告代言人至少出现了8个不同的姓氏,还曾是4家祛斑产品董事长。

报道进一步指出,“泊蝶肤研美白祛斑霜”的产品广告中还曾出现了4位长相不同、姓氏不同的泊蝶董事长。此事曝光后,很快就引起网友的关注和讨论,有不少网友表示,“不但要把这种乱象曝光出现,还应该对这种乱象的产生根源进行跟进查处”。

针对这一现象,福建嘉禾嘉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黄舟雄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虚构品牌创始人、企业主等身份发布广告,则涉嫌欺骗消费者。”

02

热销百万,产品涉嫌“一号多用”

青眼号外调查发现,上述报道中提及的视频平台或为微信视频号。今日(11月21日),青眼号外根据报道披露的信息进行调查,发现当前在视频号和抖音平台已无法搜索到相关账号和“泊蝶董事长”出镜的视频。不过,有关“泊蝶肤研美白祛斑霜”的产品广告依然在这两个平台流传,相关产品仍在正常销售。

据了解,抖音平台有不少商家在销售泊蝶肤研美白祛斑霜,产品包装规格大多为20g/支,售价则在0.01元-29.9元之间不等,不少商家还有买一送一、拍一发四的活动,产品宣称有国妆特字,含有美白成分烟酰胺,可以有效淡斑美白。其中,一个标注有“药监特证淡斑霜”“买一送一”的泊蝶肤研美白祛斑霜商品链接,显示已经售出128.1万件。

截自抖音(截图时间11月21日18:40)

从相关商品详情页看,泊蝶肤研美白祛斑霜的备案号为国妆特字G20191511。但通过国产特殊化妆品注册信息系统查询可以发现,该批号产品的真实名称为“肤研美白祛斑霜”,注册人和实际生产企业均为广州市爱莲化妆品有限公司(下称“广州爱莲”)。

据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广州爱莲成立于2017年3月28日,经营范围包括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化妆品制造、香料香精制造、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等,自然人夏某花和刘某峰各自持股80%和20%。

而3类日化注册商标“泊蝶BEOTUA”的申请人为清远欧博化妆品有限公司(下称“清远欧博”),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31日,经营范围包括化妆品生产、食品用洗涤剂生产、化妆品批发零售、互联网销售等,自然人夏某花和刘某峰各自持股90%和10%。

也就是说,广州爱莲和清远欧博两家公司或存在关联关系。而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产品标签上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或者以其他方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属于违法违规的“一号多用”行为。不难看出,“泊蝶肤研美白祛斑霜”属于“一号多用”的违规产品。

而根据《中国消费者报》此前的调查报道,由广州爱莲注册的特殊化妆品“肤研美白祛斑霜”已经是“一号多用”的典型,电商平台上有10余款不同商标的“肤研美白祛斑霜”在售。该产品的生产、注册方也曾在2022年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飞行检查中,因存在不合格情况而被责令限期改正(详情见青眼号外文章《一号N用,TA成了典型!》)。

03

演员“董事长”有风险

众所周知,今年6月,国家药监局就召开了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动员部署会,其后全国各地陆续开展了针对“一号多用”行为的拉网式排查。

据青眼号外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近10家企业因涉嫌“一号多用”被直接点名。其中,广州市天科化妆品有限公司因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染发膏,在调查中提供虚假证据和虚假陈述,而在今年8月被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禁业10年、法定代表人也被终身禁业。

在各地监管部门开展严查,已有违规企业受到重罚的大背景下,“肤研美白祛斑霜”在被市场监管总局媒体点名后,相关企业和商家竟还敢“顶风作案”,真可谓挑战“底线”卖货。

事实上,早在电视广告时代,诸如“肤研美白祛斑霜”广告这样一个代言人多个姓氏和职位的情况并不少见。典型如2017年,身兼数个专家职位活跃在多个电视台中的“医药广告表演专家”刘洪斌、李炽明、王志金(今)、高振宗(忠)就被网友和媒体称为四大“神医”。

进入社交媒体时代,网红IP概念的流行也让品牌看到了专家、老板亲自出镜的流量效应。青眼号外注意到,有不少新锐美妆品牌的创始人、研发人员都曾亲自出镜为品牌和产品代言,不仅个人账号吸粉无数,也为品牌提供了背书。

与此同时,由演员出镜扮演品牌董事长的广告短片也重出江湖。例如,从今年9月起,抖音就有账号凭借更新山东某头部国货美妆集团董事长与00后嫡长女的日常生活而走红,账号粉丝量达到47万,带货数据也曾达到百万级。而视频中出镜的“董事长”则并非该美妆公司的董事长,曾被网友指出实为电视演员。

值得注意的是,聘请演员扮演品牌董事长拍摄短片的做法也存在法律风险。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就告诉青眼号外,需要看是剧情需要,还是有意制造假象,看是否具有误导性,如果内容存在误导性就可能涉嫌虚假广告。

总体而言,美妆品牌做营销推广无可厚非,但产品和广告合法合规依然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同样,短视频平台也不能沦为虚假劣质短片大赏,平台需守土有责且利用技术手段筛查、屏蔽违法广告。当然,在短视频广告存在较多乱象的背景下,监管部门也应与时俱进。采取网络巡查、大数据筛查等各种措施发现并处罚利用短视频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让虚假广告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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