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随意公布艺人行程”,自律公约还可以再细一点
9月10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组织微博、抖音、小红书等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共同发起《构建清朗网络文化生态自律公约》。公约根据治理饭圈乱象的有关精神订立具体落实措施,明确“未经合法授权公布艺人行程信息”、“滥用政府举报渠道”等煽动或组织明星粉丝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的账号将被限流、禁言、清理。
自律公约很有问题意识,对准了现实生活中的粉丝追星乱象,相当于“哪里不好治哪里”。之前,艺人的航班、酒店等行程信息总是会有各种各样的渠道流出,往往是明星还在天上飞着,机场和酒店就已经提前成为了粉丝们的应援场,给正常的旅客出行造成了不便,影响了公共秩序。而粉丝群体之间的口水战,往往又瞄向了政府举报渠道,使公众的申诉渠道被占用,浪费了大量行政资源。
长此以往,粉丝群体陷入非理性的内耗:你的接机排场大,我就要更大;自家出现负面新闻,为避免竞争资源被抢,我也要挖你家黑料进行举报。这就形成了明星之间关系友善,但粉丝却撕来撕去的怪圈。
要堵住乱象就要源头治理,这个源头就是各类平台上的账号,不管是由明星团队授意组建的账号,还是市场化运作的营销号,都是流出明星行程、引导粉丝互撕的推手。在当下的饭圈文化中,这个操作带动了一个灰色产业。比如,明星行程流出后,出现了职业跟拍,这些跟拍长期在机场或酒店蹲点,将拍摄的明星私图、生图售卖给粉丝,或是在社交、视频平台分发,吸引粉丝观看。与饭圈乱象的其他表现相似,这种行为看起来是不违法不违规的正经生意,但它泄露艺人隐私,并扰乱公共秩序,是一种很难界定的灰色生意。
如今,从行业自律的角度上,公约对类似行为作出了否定评价。一有类似行为,即给予账号限流、禁言、清理的处理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治理饭圈乱象的新招还有细化空间:什么样的行为会引发什么程度的处罚,具体处理规则是由公约规定的,还是由平台方酌定的。在处理原则上,有必要进一步细化。法律讲究比例原则,即一种行为会受到与行为相适应的处罚,缺少具体细则,既会有平台方随意处理的风险,也极易引发平台处理后的纠纷。所以,在公约形成之后,各个平台的处理细则还有待明确,或许需要从违规次数、导致后果、投诉数量等方面进行一番思考。
关注规则细化的一面,自然也要关注逃避规则的一面。根据自律公约,公布、买卖艺人信息才可能违规。其中,“公布”不好界定。现代汉语中,公布是指公开发表,一个特点就是面向不特定人。这种释义中,发微博自然算作公布,但如果是在收费加入的粉丝群聊中呢?又或者营销号发布:想要哥哥行程的,请私聊我。这种一对一的发送信息,又能否称为公布?一项有利可图的灰色产业,不会因为一项自律公约而消失,转入地下,自我升级才是常态,因此在管理上,也要跟得上节奏。
不管怎么说,自律公约算是迈出了平台治理的一步,成效如何有待观察,期待治理能取得好效果。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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