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涉嫌违法被刑拘,部分粉丝有点儿不淡定。有人口出狂言,竟然要求释放吴亦凡。这就不得不引起我们对粉丝队伍的思考。
演艺是娱乐行业,属于第三产业,是一种经营活动。商人投入资本,通过艺人表演制作商品,粉丝就是客户。这就注定这一行主要是追逐利润,并不是纯粹追求艺术。娱乐产品虽然也兼有艺术审美功能,但营养价值多数不是太高。
演艺行业发达的国家,都有大明星,这是商人包装的产物。比如欧美日韩等国家,都是明星一大串儿,层出不穷。而社会主义国家,称呼要严肃得多,比如朝鲜叫功勋演员,我国叫人民艺术家,过去就是拿普通职工的工资。改革开放后,我国娱乐业兴起,并走上了市场化道路,相应的就产生了明星。
明星不是随便谁都可以当的,外表、气质、表演,这些都需要天赋,不是完全凭后天努力就可达到。所以,明星是稀缺资源,身价较高,挣大钱也是应该的。
正常娱乐产品,需要包装,包装本身也是一种创作,这无可厚非。但有不法商人,不惜造假,糊弄观众。更有甚者,有明星利用自身的道德缺陷,大肆炒作,以臭名昭著而自豪。资本追逐利润的本性表露无疑。
我们普通人,花钱观赏表演,达到身心愉悦效果,这是一种健康的需求。对明星,我们关注、欣赏、崇敬,属于正常心理活动。但如果达到狂热甚至痴迷的程度,这恐怕就是心理变态了。岂不知,不良商人和明星正是看中粉丝这一点。
娱乐业的消费群体是大量粉丝。粉丝大都是年轻人,多数表现正常。而那些癫狂的粉丝,虽然人少,却是一条鱼弄的满锅腥,把粉丝队伍搅的臭不可闻。
那么这种病态粉丝都是些什么人呢?不外乎这么几种:一是学渣,除盲目崇拜明星外别的不懂。二是脑残,无识别能力。三是胸无大志者,只以低级趣味为乐。四是无特长者,却梦想象明星那样一举成名。
回到眼下,有粉丝企图倚仗人多,企图拯救或洗白吴亦凡这个如此劣迹斑斑的艺人,这就不仅是脑残,更是没道德观念,甚至是蔑视法律了。于是,我们又发现了粉丝中的另一个新品种——真正的劣质品,让人鄙视。
醒醒吧,粉丝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