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艺人经纪到底卖的是什么?
我们时常听到「艺人经纪」这个词,但对其内涵的理解却比较模糊,我觉得非常有必要对「艺人经纪」这四个字做一个解释。
那说到「艺人经纪」,我们首先就需要知道,艺人经纪到底卖的是什么东西?
我认为在艺人经纪这个行业,卖的东西有三点:
一方面卖的是艺人的时间,艺人的时间和律师的时间是一样的,都是以自己的时间换取最大化的利益报酬;
一方面卖的是艺人的形象,这就是为什么肖像权在娱乐法领域特别重要,因为我们卖出的是艺人的形象;
还有一方面当然是艺人的劳务,对演员行业更是如此,但这些相比其他两点来讲,不是这个行业特有的性质。
经纪是有法律定义的,一般来说经纪可被认为是居间。经纪人一边有平台方或品牌方资源,一边有艺人资源,所以经纪人在信息不完全对称时起的作用是很大的。在艺人和品牌方不能直接接触时,他们只能找到中间人去获取信息。
但现在互联网和自媒体都十分发达的情况下,经纪人起到的信息中介作用其实是有限的。在这种情况下,除去传统的信息和资源垄断的特质外,经纪人的专业能力就是区分经纪人好坏的主要标准了。这也是这些年有着专业知识和高情商的经纪人特别稀缺的原因,因为传统经纪人对这一块并不看重。
但我们并不能说在自媒体发达和信息畅通后,经纪人就没有了存在价值。如果只是强调经纪人传统的居间作用或两边对接的服务作用,在互联网发达的情况下,这种经纪业务其实是供大于求的,有很多底层的经纪人都在从事这类业务。
而能够专业地去给艺人做包装,让艺人从「0-10」、从「6-10」逐渐成长起来,或让艺人在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基础上增加附加值的经纪人,才是最为紧缺的经纪人。
所以我们用一句话来总结艺人经纪就是,通过售卖艺人的时间、形象和劳务来获得佣金回馈的商业模式。
二、各种声明满天飞,公关套路奈我何!
关于艺人经纪中常见的公关模式,我大概总结以下3点:
第一种叫做「直来直往」式,也就是一种直给的模式,这在艺人公关的初期是比较常见的。就目前能看到的公关模式而言,薛之谦的公关模式就是比较直给的。印象特别深刻的是他在被说吸毒的时候,是直接去派出所进行尿检,最终表明没有吸毒史。这样的公关模式就非常直接,你质疑什么,我就反扑什么。简单粗暴,效果给力。
第二种在我看来可能是一种不那么讨巧,且最终并没有得到非常好效果的公关模式。我把它总结为「投机取巧」式。如当初陈羽凡吸毒事件被爆出来的时候,他的工作室采取了一系列速度非常快的反馈。最终事件尘埃落定后,我们就会发现当时工作室发出来的声明是不真实,以及当时工作室代写的陈羽凡微博也是不真实的。这样的公关模式可能赢得了当下短暂的「胜利」,但最终南辕北辙,啪啪打脸。这在行业里是不太常见的。
第三种可能是现在更多采取的方式,我把它叫做「适度迂回」的公关模式。杨天真的壹心娱乐多采用这种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不是每一个事件都一定出来回应,而是首先有一个时机的把握,就是哪些事情需要做公关,哪些事情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会淡化的。
所以「适度迂回」的模式,我认为它首先是有时间的考虑,声明发与不发,其实也是在公关考量的范畴之内;第二个方面才是怎么写声明,或者说用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回击。
「适度迂回」的回击策略可以是「直来直给」的,也可以是「投机取巧」的,但更多时候是要根据每一个公关事件的影响度不同来确定(也许是伴随性炒作,也许是进一步扩大舆论影响,也许是直接反转舆论,也许是用更加暴露的事实来让整个公关事件进行360度大反转)。
在处理任何一个公关事件的时候,没有真正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公关模式,需要根据事件的严重性、发酵程度等进行判断,需要根据个案不同进行适度迂回,在鉴定事件真伪之后,再进行公关模式的选择。在我看来「适度迂回」的公关模式肯定是更为稳妥的。
三、从事艺人经纪需要具备哪些不可或缺的要素?
从事艺人经纪,演出经纪人证书是必须要去考的,这个证书可以在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的官网上查看,每个地区都会有考场安排,考试难度也不大,考试内容有一门是政策法规,另外一门是跟演出行业相关的一些理论知识。如果你想从事艺人经纪的话,演出经纪人证书是必备的,这也是这个行业的一个最低从业门槛要求。
在我遇到的经纪人中,我会慢慢总结他们身上所具有的特质,总体来讲我有一个大的印象性概念就是,当你觉得这个经纪人很合适的时候,他一定是一个说话让你特别舒服的人。
其实做经纪人是需要一定天赋的,就是你跟这个人交流和接触的时候,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无论你是见到他的时候,还是你在电话里跟他沟通的时候,虽然看不见他的脸,但是听他的声音,听他说话的方式,你就会发现好的经纪人跟你的沟通技巧非常好,你愿意听并和他进行深入交流,你也会爱屋及乌觉得他带来出的艺人一定会很优秀。
我也会经常看到或是听到,很多来自中国台湾的朋友做经纪人会特别得心应手。那是因为台湾人说话是比较nice的,有个段子是,当你想要跟中国台湾人吵架时,对方来一句温柔的「你很烦耶,不要这样子好吗」,可能你都很难跟他吵起来。
因此,要做好一个经纪人,就是要让人感觉舒服。虽然说这是一个特别空泛的概念,或者说没有什么具体可以去学习的,但这应该是最重要的一种经纪能力。其他几个我觉得不可或缺的要素分别是:
首先我认为 情商 是排在第一位的,接下来我说的这五点我没有特别地去排序,但是我脑子里蹦出来的第一个点就是情商。做这个行业,你一定会跟不同的人打交道,这就要学会如何游刃有余地去处理与不同人的关系。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跟什么人说什么话,这就体现了一个人的情商。
第二个方面是智商,但是这个智商不是跟学历水平挂钩的智商。我接触过很多经纪人,他们可能学历水平并不高,但他们很喜欢这个行业,了解很多国外经纪人的做法,也很爱读书,看各种历史书籍,各种人物传记。
当他们涉猎了很多人物传记之后,会有一个历史观,他们会从一个人的成长轨迹(生老病死以及经历过的事情)去做出自己的一些判断,如果有这样的历史观,再去带艺人的时候,他们就会知道当下的一些事情,可能只是这个艺人人生长河中非常小的一点,沧海一粟或是冰山一角,他们比较能够把握全局。
第三个方面,作为经纪人一定要有多线程处理事件的能力。之前我接触过很多经纪人朋友,就发现他们每次只能在一个时间线里工作,就是在当下只能处理一件事情。我觉得好像很多律师也是这样的,在做一个案件的时候,被突然拉去讨论别的案件,等再回来的时候可能就不记得之前的整个思路了。
对经纪人来说,特别需要有多线程处理问题的能力,因为有可能你现在正带着艺人做一个演出,然后突然好几个电话进来要跟你聊别的事情,如果你没有办法多线程处理的话,高超的记忆力以及将事情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整理纳入日程表的话,就会耽误很多事情。
第四个方面,经纪人的精力要非常充沛,甚至我觉得这一行的服务人员,包括娱乐法律师都需要有一个比较好的体力。很多时候都是在半夜或是凌晨时候接到电话,也不知道是因为这个行业的原因,还是因为这些事情都会在深夜爆发,比如危机公关的事情很有可能就发生在晚上十一、二点的时候。
很多经纪人跟我说,他们晚上都不敢睡觉的,特别是在他们刚开始带艺人的时候。因为他们知道很多竞争对手,就喜欢在半夜的时候去黑对方艺人,杀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所以做经纪人,精力要比较充沛,要能够熬夜,并且要在夜晚时候继续保持头脑清醒。此外,经纪人有些时候,比如只有经纪人和艺人两个人一起出行的时候,可能还要充当一下保镖功能。像最近艺人许凯的手机被粉丝踩碎了,包也不见了,就像这种情况,经纪人肯定是要冲在前面去保护艺人的,所以如果体力不够,可能连那些粉丝你都跑不过。
在中国语境下的经纪人,可能有一部分是保姆,有一部分是私人助理,然后才是经纪人。所以当要去做私人助理很多活儿的时候,可能连艺人很小的事都得管理或者知道,甚至有些时候大牌艺人会让你拎个包或者鸡毛蒜皮的小事情(虽然现在这种情况已经越来越少了)。这个时候,你的精力一定要非常充沛,才能够把另一个人照顾妥贴。因此,经纪人一定是体力越好,越能跟你的艺人并肩作战。如果做演员经纪人的话,那可能需要待在剧组,有些剧组的环境可能是非常恶劣的。
第五个方面,经纪人一定要具备快速反应的能力,虽然我把它单列,但其实可以放到情商那里,或者多线程处理事件的能力那里。之所以把它单列,是因为在现在粉丝经济发展越来越快以及做偶像艺人的公司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快速反应问题的能力就显得特别重要了,因为对于偶像艺人的经纪公司来说,如果没有快速反应的能力,首先可能会被艺人的粉丝喷,然后有可能会被竞争对手杀一个措手不及。做经纪人,反应速度要特别快,要快速拿出初步应对方案。
另外,当遇到一些突发事件的时候,比如说演戏过程中演员受伤了,或者演出时伴奏没有找到,或者耳返突然坏掉了,粉丝冲上台等,经纪人一定要马上跟进,为艺人解围。艺人在台上可能会突然楞住,但经纪人要有快速反应的能力,告诉艺人应该怎么做。
四、你和你的经纪人,朋友大过天!
关于经纪人与艺人分别扮演的角色,以及二者之间的相处模式。我最开始想到的是保姆式经纪人,艺人与经纪人的关系就是保姆与家长的关系。但是我后来想了想,感觉不太对,因为起码现在来说,保姆式经纪人已经越来越少了,所以我想了几个其他经纪人角色。
第一肯定是专业人士,经纪人和艺人之间应该是艺人是经纪人的客户,经纪人是为艺人提供服务的。经纪行业是一个专业行业,那么经纪人也是专业人士,就类似于律师和客户之间的关系。
此外,我觉得经纪人可能还要做一个心理疏导者的角色,其实艺人行业是一个高危险、高压力的职业,他们有很多话是不能够对父母亲戚说,不能对朋友讲的,在这种情况下,经纪人可能是他们宣泄的一个窗口。
所以经纪人和艺人之间很大程度上有情感的依赖。很多事情可能经纪人是知道最多的,如果艺人真的信任自己的经纪人,就会把自己的黑历史,或是之前做过的事情,或是之前没有公开过的事件,向经纪人如实汇报,这样他们才能够在危机公关事件中,在包装和营销过程中,把不好的历史最大地掩盖掉,或说在这些事件爆发出来的时候,他们好歹会有一个心理预案。在这种情况下,经纪人是跟艺人最亲密的人。
另外一方面,从艺人角度来说,要看艺人的咖位。首先,如果艺人本身是大咖,或经纪人把素人培养为大咖艺人后,经纪人要面临身份转变。刚开始的时候,经纪人可能什么都是指挥艺人去做,但当这个艺人成为大咖艺人后,或者他成立工作室后,他可能一下子会变成经纪人的领导。
这个话语权的转变,经纪人需要去适应,这种情况在通过练习生模式培养出来的艺人中特别常见。如经纪人在练习生期间对练习生进行各种管理,而且很可能是一种强压的管理方式。但这些练习生突然有一天出道之后,立马变成了有几千几百万粉丝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说练习生不感恩公司,而是说人在这样巨大的利益面前,一定会有心态的转变。
在这个时候,经纪人需要做自己的心理调适。练习生出道之后,会对自己更加珍惜,会对演艺工作的选择有更多自己的想法,所以对于经纪人安排的活儿,他们不一定就会接受,这个时候经纪人和艺人的关系可能就有一点微妙了。从最开始的经纪人是艺人的领导,到最后变成了艺人可能是经纪人的领导。二者其实没有一个固定的关系,是动态衡平的,双方都需要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一个平衡点。
至于二者之间的相处模式,让人觉得比较舒服的经纪人和艺人的相处模式应该是好朋友之间的相处模式,就是什么事情都可以聊。当经纪人去给艺人安排工作的时候,可能会从各个方面去慢慢诱导艺人接受,当艺人自己不愿意去做时,经纪人也应该尊重艺人的想法。
总结起来,我觉得二者之间的相处模式更像一对朋友,双方都能够在一个动态的过程中找到自己心里最舒服的那个点。但凡对方有一点不舒服的时候,另外一方能够去体谅对方,能够从对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在双方磨合的过程中,找到那个最佳平衡点,就是最好的相处模式。
五、经纪人对艺人真的那么重要吗?
第一个是信息获取,但这一点在前文我已经分析过,现在信息获取不像以前那么难。在过去,品牌方需要找艺人代言,但又不希望通过广而告之的方式时,就会找到经纪人。
但现在的情况已经完全不同了,所以从信息获取的角度来看,其实有没有经纪人,没有那么重要。现在有很多微信小程序、网站能获取各个剧组、品牌方的消息,而且这些信息是海量的,只是说要从中去筛选有价值的信息。
第二个是资源垄断,在早期艺人经纪中,资源垄断是非常重要的,也正是因为资源被垄断在某些大牌经纪人手里,艺人经纪才会显得很重要。现在来看,资源垄断已经没那么密集了,品牌方或者电视台的资源都是开放的,所以资源垄断对于艺人发展来说也没有那么重要。
上述两点在本来应该是艺人经纪最重要的方面,但现在都没有那么重要,而第三点包装和营销反而成为最重要的一个。现在我们发现有很多艺人或练习生,是要靠公司砸很多钱,经过系统培训,或对演员来讲,要给他们非常多演艺指导,才能最终出道和有自己的作品。正因为有巨大的投入,艺人经纪对艺人发展的重要性就得以体现,因为艺人没有那么多钱。
对于艺人和演员来说,是需要有专业公司和专业营销团队去帮他们包装和策划的。这里我可以举一个例子。
宋佳是一个非常厉害的演员,得过不少演员界公认的奖项,但是我们在她演员身份之外,对她本人的了解甚少(虽说演员需要有神秘感,但现在也很难说),不太知道她平时都做些什么,对她本人可能也不太关心。在宋佳和壹心娱乐签约后,壹心娱乐为她做的包装营销就非常厉害,让她从一个6分演员成为一个至少9分的艺人。
首先经纪人要对艺人进行全方位了解,就是通过跟她沟通,全身心地投入到她的生活里,去了解这个艺人的真实样子,慢慢从他身上挖掘最闪光的点。经纪人一定不能有一些先入为主的印象,然后把这些印象嫁接到这个艺人身上去,因为这样是不长久的。壹心娱乐签约宋佳后,发现宋佳的私服品味特别好,这里说的「私服」就是她私下穿衣服的风格,这其实就是这个艺人的优点,但在这之前,我们至少在公开渠道里是没有发现的。
经纪人发现这一点后,就决定要把宋佳私服这一点给她放大,在演员身份之外的时尚圈给她打造影响力。也正是因为她有这样的基础,所以可以在时尚圈做一些开拓。
后来在公司安排下,OK!杂志给宋佳做了时尚专栏,在这个专栏里她经常有衣服上新,有时尚照片发布,而且不光是纸质杂志,还包括新媒体号和微博。一段时间后,宋佳接到的时尚杂志封面拍摄、时尚品牌代言和各种问询就很多,她再去做演出和综艺的价格都飞速上涨了。
从这个案例,我们就能够清晰的知道艺人经纪对艺人发展的重要性,正是因为有经纪人独到的眼光和专业度,以及在经纪人和艺人朝夕相处的过程中,能够以专业的眼光发现艺人身上的闪光点,把它放大,并通过一系列的营销和包装,最终让艺人的身价倍增。这就是艺人经纪对艺人发展最为重要的体现,也是专业化的体现。
六、艺人经纪和娱乐法的关系是什么?
艺人经纪是最为传统的娱乐法基础。
艺人经纪肯定是娱乐法领域的范畴,娱乐法也一定是比艺人经纪更为上位的一个概念,并且我还认为艺人经纪是最为传统的娱乐法基础。艺人经纪可能是娱乐法的一个根基,就是各种娱乐行业,或者说娱乐法需要解决的法律关系,可能最终都属于艺人经纪的范畴。
关于艺人经纪与娱乐法的关系,通过肖像权、名誉权等与艺人经纪相关的权利保护,事实上最终形成的这个关系链条就体现在一系列的合同文本中。
所以,艺人经纪其实在民事权利方面跟法律会有极为密切的关系,在我撰写的《娱乐江湖:娱乐法的圈地运动》这本书里面,我把娱乐法项下的权利分为了四种,第一种是娱乐人格权,第二个是娱乐合同权益,第三个是娱乐的资本权益,最后一个是娱乐财产权。
在艺人经纪这个行业里面,这四个权利都会涉及到。
首先 ,娱乐人格权,肖像权、名誉权、甚至隐私权都是人格权的范围;
其次是娱乐财产权,比如词曲作者的权利、艺人作为表演者的权利等;
再次是娱乐合同权益,各种各样的演出合同、代言合同等;
最后是娱乐资本权益,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综艺投资,或是经纪公司的资本运作。
从这四个权利出发,艺人经纪就跟娱乐法产生了联系。
七、娱乐法律师适合做经纪人吗?
可以有,我也十分想有。
很多谈论娱乐法律师的人都会说美国娱乐法是多么专业,因为有律师介入,美国娱乐行业也很牛,能诞生出很多工业化批量生产的作品。然后又诟病说中国环境完全不一样,以及中国现在的经纪都是保姆式经纪,东方家长式经纪。基本上如果谈到艺人经纪的中美比较,都是这么一套说辞。
我自己从事艺人经纪这个行业之后,就发现其实没有那么难堪。当然的确中国艺人经纪没有那么专业,但还是有很多经纪人非常劳心劳力地在帮艺人对接很多资源。
虽然他们可能做的事情非常初级,还达不到真正可以去做包装,真正可以让艺人价值更大化的阶段,但是中国的艺人也没有那么专业和成熟,在整个市场都没有到达那么高阶段的时候,如果让一个律师去给艺人对接这些琐碎的工作,我觉得其实也不是那么必要。
所以我总体观点是认为,在整个中国艺人市场以及经纪行业法制意识还没有那么成熟的时候,让娱乐法律师去做娱乐行业的经纪人有点大材小用。这样一来,娱乐法律师可能慢慢就会变成一个纯粹的中介方,他一边有艺人客户的资源,另一边有品牌方的资源,但你认为把两方资源一对接,然后签一个合同就好了吗?那一定不是这么简单的。娱乐法律师能在这中间提供什么?是把合同签得更为规范吗?还是说你比其他经纪人懂得更多的东西?比如怎么帮艺人植入产品?怎么帮品牌方植入产品?我觉得其实挺难的。
其实国内也有这样的律所,有娱乐法律师也慢慢开始做艺人经纪团队,但是并不是让律师直接去做,只是因为律师手里掌握了两方资源,然后再自己开一个经纪公司而已。在这种模式下,律师可能不签艺人,他只是做纯粹的中介机构而已,只是在他有资源的时候,会去跟经纪公司对接,相当于给经纪公司对接到了资源,然后再赚取中间差价。我觉得这可能是现在比较符合中国的服务模式。
而我考虑的是,在互联网创业风口或者是移动端创业风口,去想一想如何做成一个经纪行业的服务平台可能更值得讨论。因为现在高校艺术学生那么多,加上北漂、横漂、沪漂也那么多,他们都有着做明星的梦想,但又苦于接不到业务,又不可能去找那种特别专业的经纪人,那是不是可以有一个平台去给他们提供服务呢?
从另外一方面来看,对于一些中小品牌,他们没有那么多钱去请大明星,也没有那么多资源可以去对接艺人,我们是不是可以做一个中间平台呢?这种平台不签艺人,只签非独家代理约,从资源对接中赚取佣金。
这种方式是不是突破了很多瓶颈呢?现在艺人经纪行业各种解约,有时候是公司不满意艺人,公司觉得艺人不感恩,有时候是艺人觉得公司不专业。从法律上讲,艺人经纪其实是一个综合性的复合合同,但因为有人身依附性,所以艺人只要提解约,那就能解约吗?或艺人提解约的时候,经纪公司要求继续履行,那就能继续履行吗?
这些问题在法律上有时候是站不住脚的。那为什么一定要在一些艺人不起眼的时候就签苛刻的经纪独家全约,就要捆绑很久或者一辈子呢?是不是可以用非独家约的平台模式尝试去做一些事情呢?我觉得这是能够颠覆这个行业的创业想法,也是我最近的想法,我非常想实践它,我不怕说出来,是因为我觉得这个事情不是谁都能干得成,也欢迎大家跟我沟通。
如果深爱这个行业的话,可以在这些方面多多思考一下,从法律合规角度让这个行业更加完善,让真正有艺术梦想的人能够到达他们想要的顶点,让想要用艺人的公司能够找到符合自己品牌气质的艺人,我觉得这是蛮有意义的一件事情。
八、娱乐法律师做经纪人有何优势?
首先第一点当然是省了律师费,因为艺人如果还要去找一个律师,就还有一笔律师费需要支付,如果律师从事艺人经纪,费用都正好涵盖在一起了。
第二点,律师做经纪人,他掌握的资源虽然可能有限,但是可能会更加合规可控。每个律师接客户的时候,都会有一定的评定标准,事实上他在接客户的时候已经给这些艺人或者品牌方进行了初次筛选。那么,经过律师筛选之后的一些客户可能会更加优质一点。
整体上来讲,娱乐法律师做艺人经纪只能是一个副业,我并不觉得要倡导娱乐法律师都去做经纪人,我觉得没有必要,难道艺人经纪就是一个很容易做的行业吗?很多娱乐法律师都不具备做艺人经纪的条件,也就是前面说到的经纪人应该具备的品质。所以并不是说娱乐法律师去做艺人经纪就一定会比现在的演出经纪人去做艺人经纪做得更好,我觉得顶多就是在谈判阶段,在帮艺人争取权利方面可能做得更好一点。
况且很多律师一上了谈判桌就摆出一副争取自己权利和咄咄逼人的架势。事实上,这样的架势在艺人经纪行业正是不为人所接受的。娱乐法律师如果真的要去做经纪人,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目前可能只有个别娱乐法律师会特别适合做经纪人。总之,只要具备了前面提到的五样品质的人,不管他是律师还是演出经纪人,都能做得很好。
九、娱乐法律师如何提高艺人经纪能力?
首先,客户信息不能讲,我从不在公开场合评论我服务的客户,因为艺人很介意被蹭流量,当然我也从不转发我服务客户的官宣消息;第二,我是个口风很紧的人,八卦的信息从律师嘴里说出来,会显得特别不专业。
那么,我想说的是,做娱乐法律师,其实不要忘记自己还是一名律师,法律是你最需要去遵循的原则。所以做娱乐法律师,应该时时刻刻把握住法律的准绳。
如果真的想做艺人经纪业务的话,首先要跟经纪人多聊天。你会发现跟经纪人聊天过程中,你能掌握很多信息,我们把它叫八卦也好,叫花边新闻也好,但是这些信息对你来讲一定是有作用的。这时候你会发现其实经纪人说的话半真不真,半假不假,但是从他们嘴里说出来的话,你就觉得是真的,你就觉得说得很形象,你就觉得这个故事特别真实。但有些时候你去印证这些话,或是你再从别人那里听到相关信息的时候,就会发现当时那个经纪人讲的内容并不是那么真实。
这是这个行业最大的特点,每个人说段子讲故事的能力都特别强,每个人说出来的话都让你感觉特别真实,特别掏心掏肺。我不是说一定要成为这样的经纪人,但你应该具备识别真伪的能力,或者说在识别真伪之后还能够与人开心交流的能力。
第二点,如果能够接触到或跟你对接的人就是老板的话,我觉得需要去跟他们多学习,很多经纪公司的老板都是行业大牛,他们本身就掌握了很多资源,他们很多朋友也都是经纪公司老板。每个经纪公司运作模式不一样,你可以通过跟老板聊天,更好地了解艺人经纪行业。我跟很多老板聊天后就会熟知各类经纪模式,有一些是「黑白通吃」,有一些就特别正经和严格,有一些是纯粹地通过掌握艺人黑料去运作经纪公司,每个经纪公司都有自己的不同方式。
第三点,多看各种剧,包括电影、电视、院线、网大以及现在最为流行的综艺。但你不能只是看剧,而是要去注意一下诸如片尾的署名,片子的剪辑,广告植入以及艺人肖像的使用等。当你在看各类娱乐产品的时候,要想到它们在哪些方面可以跟法律联系起来,我觉得这个法商思维对接能力特别重要。
做娱乐法律师,特别是做艺人经纪的娱乐法律师,还需要多梳理合同模板,一定要看合同商务条款,不能把商务条款跟法律条款隔绝开来。比如说看代言合同的时候,就一定要注意里面的竞品条款(比如竞品里面有什么细致约定)。我的很多经验都是从合同里面看出来的,所以需要多去涉猎各个品牌方给到你的合同模板,这些东西非常有用。
最后,可以时不时地搜一些判决书来看,司法观点对于出具合同或给客户提供咨询意见的时候,是特别有用的。
十、娱乐法律师如何提高艺人经纪能力?
第一,「小咖艺人解约,接还是不接?」这个话题可以判断出你看人的眼光准不准。如果你用专业的眼光判断这个小咖艺人肯定红不了,那你肯定是选择不接的,没有必要因为一个艺人去跟一家经纪公司打对台,因为经纪公司可以成为你的大客户,而且经纪公司老板可能跟别的经纪公司老板认识,所以如果你接了这个小咖艺人,结果把整个经纪行业都得罪了,好像没有什么必要。
但如果你用一个经纪人的眼光判断,这个艺人以后一定能大红大紫,这个时候我觉得不管他的对家是谁,对家有多大牌,你都可以去接这个艺人的解约案件。也许你因为给他做了一个艺人解约案件就一炮而红了,这样的话,虽然你跟经纪公司可能做了一次对台,但接下来找你解约的艺人就会层出不穷。
在小咖艺人解约这个问题上,选择接还是不接,是对娱乐法律师做经纪人一次最好的尝试。这个是我在做这些案件过程中感受比较深的一点,你需要有自己的眼光去判断艺人最终会走到什么程度。
第二个,「聊到快成了,说不要了,郁闷!」,这也是我最近在做的一个事情。前面我们聊到娱乐法律师做艺人经纪,做到一定程度后你手上会掌握艺人和品牌方资源,正好有合适两方可以对接的时候,会感觉特别兴奋!结果在价格、录制内容、录制时间等都谈成了之后,合同没签,对方跟你说他们老板换人了。
对于这种情况,生气有什么用呢?你觉得对方不专业又有什么用呢?这一切都还处在谈判的过程中,对方有随时换人的权利。这些也是我在做艺人经纪过程中的一点从业经历,不到最后一刻,你的客户都可能会随时走掉。
十一、艺人经纪服务市场问答。
Q:杨天真女士目前算是一名比较成功的经纪人吗?就您的了解,她成功的点在哪里?她身上的哪些特质是值得经纪人学习的呢?
A: 我觉得她身上有一种气场,首先她看人的眼光特别准,她能够发现艺人身上的一些细节和闪光点,但这些别人可能没有注意到。然后她会用一些手段把这些闪光点扩大化,或者叫包装。我觉得「看人很准」本身就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能力了,这一定跟她的阅历,跟她这些年的经验有关,这些可能是学不来的,因为本身是有天赋存在的。
当然除了杨天真的「壹心娱乐」,嘉行传媒的宣传和艺人经纪做得也很不错,包括很多大经纪公司现在也慢慢去注重专业度考量,只是我觉得壹心娱乐在做「从6到10」的艺人加分项目中,他们找的点每一次都还是很准的。
Q:现在专注于娱乐法领域的团队并不是很多,那么对于先前并没有相关背景和经验的初级律师来说,若想进入娱乐法业务领域,什么样的路径是比较推荐的?如果暂时没有机会专门从事娱乐法业务,其他哪些业务领域的经验对日后从事娱乐法业务有帮助呢?
A:关于求职的这个问题是最近被问的特别多的问题,首先我想本身能够纯粹做娱乐法律师的业务团队就很少,而能够开放求职的机会就更少了。刚开始如果没有能够进入到这些行业的律师团队实习或工作,我觉得也不用强求,可以尽量去找一些与你自己感兴趣的业务相关的公司去做法务。而且我比较倾向于先去做公司的法务,深入了解公司各个部门的运作之后,再慢慢从法务转做律师,这样对行业的了解会比单纯做律师要多得多。
如果觉得公司法务也比较难找的话,我建议可以先去律所或者公司里面做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业务,特别是著作权和商标业务,这两块里面又以著作权更为重要。同时也可以去一些有版权管理部门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公司做法务,或去律所里面的知识产权团队做律师。知识产权法是娱乐法非常核心的一块,从做知识产权法转去做娱乐法是不受影响的。
娱乐法律师或者娱乐法法务的就业机会的确没有别的行业多,但如果你有心做这个行业的话,其实你需要更多主动出击,你也许能够写更多相关文章,或是能够对这个行业里面的判例、合同做一些简单的梳理,比如可以就艺人代言合同,把现在公开的司法判决分门别类整理好,然后梳理出一篇或几篇高质量的文章。
你把文章发出来后,肯定能够被这个行业的娱乐法律师、法务、专家、学者看到,因为本身这个圈子就比较小,只要你有这样的作品出来,就一定会被人看到,当你有更多的东西输出的时候,你的名字慢慢就会进入到娱乐法圈子人的视野。与其你去一家一家找,不如让别人来找你。
我一直跟学生(或者是初入职场的人)讲,你们现在有大把时间,不要荒废,可以用来做检索,做一些有意义的汇编工作,而这些事情其实也是你在刚进入一个团队工作的时候要做的事情。这些legal research的工作你在之前做好,不仅可以为求职做准备,还可以为你今后的工作做准备,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一个方法。
Q:娱乐法律师收入大部分是来自哪里呢?娱乐法律师未来在收入上与其他行业律师相比是否更有竞争力?
A:对于娱乐法律师的收入,常年法律顾问是其中一部分。大家也知道知名娱乐公司其实并不多,他们有一定付费能力,但其他更多都是中小企业,付费能力不强,所以常年法律顾问费用也不会特别高,同时这个市场里面,很多大的经纪公司也已经被瓜分了。
娱乐法律师收入更多还是来自于诉讼和非诉业务,像影视投融资、游戏、电子竞技、主播战队、体育、出版、话剧等,这些业务都以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和公司法为基础开展,影视投融资、主播、电竞这些行业付费能力稍许好一些的,或是标的额比较大的诉讼案件,及娱乐公司的并购、上市也可以产生较高收入。
娱乐法律师肯定不只是为艺人或者为经纪公司服务,不要把自己框在这么小的范围,因为中国头部艺人就那么多,养不起那么多娱乐法律师,像影视制作公司、影视投资公司、游戏制作公司以及跟文化创意相关的公司都可以是你的客户。
作者:李振武律师/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
请律师,找案源,就上律赢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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