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实施 明星当爱惜羽毛

发布时间:2024-12-08 19:00

  新闻背景: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提出明星代言广告如涉及虚假宣传,将与商家一起承担连带责任。而近来兴起的“微代言”模式,开始引起消费者的广泛关注和吐槽。这类推广方式具有很大的隐蔽性,艺人既不需要付出多大的劳作成本,又可以很好规避产品责任。如果产品出现问题,可以辩解为只是个人“分享”,并非推销广告。(3月16日《北京青年报》)

  “吹牛追责”鞭策明星爱惜“羽毛”

  随着代言要负连带责任的明确与追究,相信不会有哪个明星会愿意品尝“刑责”的苦酒。明星当以此为契机,约束代言行为,像鸟儿爱惜自身羽毛一样爱惜自己的声誉。【详细】

  明星“微代言”别有登楼撤梯的侥幸

  “微代言”与以前的广告代言相比,可以让明星们轻装上阵,少了太多顾虑,然而,“掩耳盗铃”式的心理还是避免不了代言的风险。毕竟明星的公众效应,会导引他人的消费意愿,如果某种商品出现了不可意料的问题,明星们固然可以在法律责任追究上脱身,却依然逃不了社会舆论的针砭——你的微博内容赫然在目,一切的自我辩解都是苍白的,众人的口水也会淹死明星。【详细】

  新《消法》不是万能 监管还需前置

  要避免上当受骗,最好的“良方”就是加强防范意识,凡事多打几个问号,同时,要切忌“听风就是雨”,替别人做嫁衣,不经意间就成了“帮凶”。【详细】

  行政部门的监管要进一步前置,也就是说,要尽可能将那些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挡在上市之前,避免消费者权益被损害后再去维权。【详细】

  网友热议:

  @李小波丶Sunshine:最近各路明星微博聊护肤品似乎很嗨。是变相代言么?能不每条都连着转发好几天然后让它破10万么?俗!

  @爸粉_Sharon:最近流行明星微博代言做广告,这个成本低影响大还给你附了购买地址,虽说是营销好手段 ,但一看就知道好假,不发自内心。

  @ImWinnerFEI:#明星微博代言#那么多广告,看着好烦人。

  @段思平:“用了才能代言”再次重申一个常识:明星代言不能百无禁忌,任何明星都没有相应的能力与资格,为超越自己认知范围的产品代言护航。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时代在变,明星的代言方式也在变。看着明星在微博上装傻卖萌推荐各种护肤品,就像初恋变成了搞传销的。如果产品有问题,他们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是所有的粉丝都是“脑残粉”。“新消法”已做出调整,明星代言如涉虚假宣传将会追责,对微代言来说,相信也不会永远处于监管真空。当然,我们更希望监管走在问题产品前面,而不是事后追责。

回顾:往期“经”点热评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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