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观察|山寨男团ESO出道,鹿哈王二博会不会被告?律师:恶搞不违法,目前看来不算侵权

发布时间:2025-05-07 17:24

ESO“回归”海报

封面新闻记者 徐语杨 图据网络

你知道这两天国内最火的男团是哪个吗?6月29日,#易烊干洗加入ESO#火速掀起热议,随后#鹿哈 ESO#也跟着登上热搜。不管是易烊干洗还是鹿哈,都极易让人联想到易烊千玺和鹿晗。顺着线索,在某视频平台稍加搜索,男团ESO的热度居高不下,他们的成员除了前两位,还有“王二博”“王俊卡”“黄子诚”“权酷龙”等。除发布一些土味视频,ESO还打出了自己的“回归”海报和视频,要进行“直播秀”。

一时间,“山寨EXO”“拼夕夕版男团”引发网络讨论。

模仿明星一直在娱乐圈长盛不衰,尤其是一些和明星“撞脸”的素人,常常因此获得大量关注。在某视频平台搜索“周杰伦”,就能发现不少模仿他的素人视频。另外,也有娱乐圈中的“谐星”,常常以模仿另外的明星形成段子,诸如王祖蓝,模仿功力一流,有神似感。

ESO视频截图

ESO的成员,有几位的确和明星本人有一定相似度,如黄子诚,因为某些角度酷似黄子韬,在很久之前就在视频平台火过一阵子。以及被公认神似鹿晗的鹿哈,甚至烫染了和鹿晗一样的发型。他们靠着一些模仿视频,很快引发讨论热度,但却引来不少粉丝和网友的反感。在他们看来,这并不是单纯的模仿,而是哗众取宠,甚至是刻意迎合网络“审丑”,博取流量。

网络讨论截图

在微博话题里,大量的网友和粉丝进行了讨论。其中有两点被提及得最多,一是恶意修改明星的名字,显得不尊重;二是明星们在未火之前,也经过了多年埋头苦练才有机会出道,而ESO靠着“恶搞”明星讲话就能收获百万粉丝,这种价值取向不应倡导。

也有部分网友认为,明星本质上也是赚取大众注意力,既然有赞赏,就有讽刺。几个所谓“网红”聚在一起乐呵玩笑,不必上纲上线。

网络讨论截图

网络议论纷纷,在争执和笑声中,也有人提出理性思考:他们这样不算侵权吗?不管是“王二博”还是“王俊卡”,显然都修改自明星的名字,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名誉权呢?

北京天平(长沙)律师事务所刘京成律师对封面新闻记者解答说,法无禁止即自由,他们的恶搞不违法,没有侵犯具体明星的名誉权、肖像权,也没有冒名顶替。但明星的作品不能随便用于商演,如果唱明星的歌,他们就可能侵犯到了作品的著作权、演艺权等。

刘京成认为,从目前他看到的网络视频来看,ESO在大众都知晓是恶搞的情况下,进行所谓恶搞,并不涉及侵权。除非是在极易混淆的场合,ESO若打着明星的幌子进行唱歌表演,就可能涉及侵权;未经授权演唱不属于他们的作品,也可能构成侵权;参加商业活动,如果标注“王一博”“鹿晗”等明星的名字,也涉及侵权。

但不管如何,“审丑”式博眼球,此道不可取。在娱乐大众、给恶搞一些包容的同时,我们也更应该鼓励通过自身实际能力登上热搜的创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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