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音乐家协会关于举办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的通知,为选拔本市优秀歌唱者参赛,特举办此声乐选拔赛。
01
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18-36周岁(1987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
1、本市各专业团体声乐演员;
2、本市各专业院校声乐专业的教师和学生;
3、本市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从事声乐工作的人员;
4、具有上海市户籍、经音协声乐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推荐的非职业声乐演唱者。
02
参赛曲目
选拔赛分美声组初赛、决赛和民族组初赛、决赛。共五首曲目(初赛3首,复赛2首,不得重复),须在填写报名单时一并提交。具体如下:
(一)初赛
1.美声组初赛曲目要求:共三首自选一首外国歌剧咏叹调
自选一首外国艺术歌曲
自选一首中国歌曲
2.民族组初赛曲目要求:共三首自选3首中国作品,题材不限
初赛采用视频比赛,参赛选手自行录制。三首曲目须钢琴伴奏,并同步连续录制,不得拼接、不得后期编辑合成,使用MP4格式,存至U盘后寄至组委会。
(二)决赛
1.美声组决赛曲目要求:共二首曲目,其曲目不得与初赛重复:自选一首外国歌剧咏叹调,现场演唱
自选一首中国歌曲,现场演唱。
2、民族组决赛曲目要求:共二首曲目,其曲目不得与初赛曲目重复:
自选二首中国歌曲,现场演唱。
03
伴奏
初赛采用视频比赛,一律用钢琴伴奏;决赛现场比赛不用音响,一律用钢琴伴奏(参赛选手自带钢琴伴奏人员)。
04
时间安排及视频邮寄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9时起,至2023年3月28日24时止。
2、视频邮寄截止日(以寄出时间为准):2023年3月31日24时。
4、进入决赛名单将在上海音乐家协会公众号上公布。
5、决赛时间:2023年4月22日、4月23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05
决赛比赛地点
文艺会堂: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200号
06
设奖
本选拔赛设:美声组、民族组一等奖各一名;
美声组、民族组二等奖各二名;
美声组、民族组 三等奖各三名;
美声组、民族组优秀奖各六名。
获奖者将获颁证书。
07
报名方式
扫描二维码,登录报名小程序进行线上报名,同时上传下列材料:
1.报名照: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生证、工作证或工作证明。报名小程序二维码如下:
08
其他
1、选拔赛成绩位列前茅者将代表上海音协参加全国金钟奖声乐比赛。具体人数按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组委会规定的名额报送。
2、选拔赛咨询电话:64669439伍老师
3、本章程解释权归上海音乐家协会所有。
上海音乐家协会
上海音乐家协会声乐专业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