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紫怒告网友诽谤!娱乐圈的清流为何屡遭恶意中伤?

发布时间:2025-05-24 19:51

最近,知名女演员杨紫的一则新闻再次引爆了网络。13日晚,杨紫方已完成取证,冲上热搜第一。这事儿真是让人看得火冒三丈!一位名为“mnw_mnw”的网友竟然在网上发文称,杨紫为了获取更多资源,曾与冯楚轩有过亲密接触。这种无中生有的谣言,简直是胡说八道!

杨紫方律师回应表示,此前已经收到该用户侵犯杨紫名誉权的一审判决结果,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然而,这位网友昨日(13日)再次发布涉嫌侮辱诽谤的不实信息,杨紫方已完成取证,并将采取法律行动。这简直就是不要脸到了极点!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娱乐法律师刘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在法院已经作出判决并要求停止侵权后,若侵权人继续发布侮辱、诽谤信息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恶意侵权,法院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加大对侵权人处罚力度,判决其承担更多的赔偿责任。此外,若该网友的侵权行为涉嫌严重诽谤,特别是在其行为对杨紫造成了极大名誉损害,且其行为明显恶意,杨紫方还可以通过刑事手段追究其诽谤罪。

哎呀,这事儿真是让人心寒!杨紫作为一位公众人物,她一直以来都是以正面的形象出现在大众面前。从《孝庄秘史》到《家有儿女》,她的演技和努力是有目共睹的。可就是这样一位优秀的女演员,却频频遭到恶意中伤,真是让人气愤不已!

在微博、抖音等公共平台上,一些网友的言论和行为如果超出合理范围,可能会对公众人物构成侵权。例如在社交媒体上称某公众人物为“傻子”“骗子”或使用其他恶劣的词汇,明显带有侮辱性质,可能构成名誉侵权。如散布虚假的谣言,称某公众人物吸毒、参与犯罪或其他不实指控,这些行为就可能构成诽谤。如发布某公众人物的私人照片、家庭情况、住址等敏感信息,且未获得当事人同意,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侵犯肖像权、隐私权。

刘凯律师提醒网友,在公共平台上发布的不实言论、恶意诽谤、侮辱性内容、人肉搜索、恶搞等行为,如果侵犯了公众人物的名誉、隐私或商业声誉,都会构成侵权,公众人物有权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包括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及道歉。法院一般会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其对公众人物名誉的影响,作出相应的赔偿和处罚决定。

杨紫,中国内地影视女演员,1992年11月6日出生于北京市,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2010级表演系本科班。从《孝庄秘史》开始崭露头角,再到《女生日记》提名第12届中国电影童牛奖优秀儿童演员奖,她凭借自己的努力一步步走到了今天。而如今,她却要面对这样的恶意诽谤,真是让人感到心痛。

我们呼吁广大网友,不要盲目跟风造谣,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每个人都应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杨紫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她的形象和名誉是需要大家共同维护的。希望大家能够理性看待这件事情,支持杨紫,让她能够在演艺道路上走得更加顺利。

最后,让我们一起为杨紫加油,希望她能够早日摆脱这些恶意中伤,继续为我们带来更多精彩的作品。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还公众一个干净、健康的网络环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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