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杨幂录制节目负伤就诊谈艺人受伤的权益维护法律问题

发布时间:2025-05-14 18:10

7月9日,网爆杨幂录制《密室大逃脱》时负伤就诊引发热议。9日深夜,杨幂工作室@嘉行杨幂工作室发文回应称,“在今天的节目录制情况下意外受伤,已于第一时间送医医治。经医生诊断,眼睑眼角上有创伤,已做缝合解决,医治成功,大幸未伤到双眼内部。目前情况平稳,后续将遵循医嘱开展修复医治。” 杨幂工作室发文称杨幂录制《密逃4》时意外受伤,已送医治疗,目前情况稳定。密室大逃脱节目组向杨幂发布了致歉信,称后续将认真检讨。截至发稿,该新闻登上了新浪微博热搜。 今天小编针对此事件带大家一起探索艺人录制节目受伤后,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按照侵权关系处理 按照侵权关系处理,要分析节目组或经纪公司对艺人受伤是否存在过错。 (一)节目组或经纪公司若存在过错,道具设施存在安全问题,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节目组应当承担民事过错责任,直接责任人员甚至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之规定,可以要求节目组或经纪公司为艺人受伤承担侵权责任。节目组或经纪公司的安保责任包括节目录制期间是否配备AED(自动除颤仪)和能够熟练使用的工作人员,是否配备具有医疗执照的医护人员等,事故发生后是否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抢救。若是由于节目组未采取足够有效的安全防范和保障措施导致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2) 节目组或经纪公司若不存在过错,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可根据艺人与节目组以及经纪公司签订的合同来考虑责任的承担。 二、按照所签订的艺人合同性质处理 (1) 若艺人与经纪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经纪公司为艺人缴纳了工伤保险,则艺人依法享有工伤赔偿待遇。若艺人与经纪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经纪公司为艺人缴纳了工伤保险,在录制节目的过程中出现伤亡则属于工伤,依法应当享有工伤赔偿待遇。工伤赔偿待遇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停工留薪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若工亡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 若艺人与经纪公司、节目组签订的为合作合同,责任承担的方式可参考合同条款的约定。 三、按劳务关系处理 群众演员(也包括很多不知名演员)加入摄制组拍戏前都是没有签订合同的,其报酬也往往是按天计发。这类演员和制作单位应该属于劳务关系。从目前的法律规定看,提供劳务的演员受伤的,演员和制作单位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保险理赔 节目组或者经纪公司一般会在艺人合同中约定为艺人投保人身意外保险、医疗险,对于大牌艺人的保额也会有明显提升,一些艺人还会对特别重要的部位进行保险,比如艺人的手部、脸部、头部等。若节目组或经纪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为艺人购买了人身安全意外险、医疗险,可根据购保险的额度进行赔偿。如果保险公司赔偿不足以弥补的,节目组作为组织者也应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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