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生日宴,一段VCR,将一群“老戏骨”推上风口浪尖。
近日,“多位明星给缅北四大家族白所成之子白应苍庆生”话题引发网络热议。在网传的视频中,该宴会厅的大屏幕上播放着一段庆生VCR,一众明星、网红对着镜头喊出庆生词,其中不乏曾志伟、杜旭东、侯耀华等知名演艺圈人士。
11月17日晚,杜旭东录制视频向大众致歉。他表示,事情源于很久之前的朋友之托,当时碍于情面,配合录制了这个视频。他向广大观众道歉,称自己没有查证此人的身份背景,如今造成这样的后果,他深感自责。
11月18日,又一演员就此事致歉的视频登上热搜。香港演员曹查理在个人账号发布视频,就为缅北电诈头目庆生一事致歉。曹查理称,自己是在经纪人劝说下接的工作,事先并不知情视频的具体用处,“为了生活,为了吃饭,没办法,赚点钱。希望大家原谅我的行为。”
曹查理道歉视频。抖音截图
“只要不差钱,
明星能给你妈送祝福”
“我能找杜旭东录制视频吗?他报价多少?”
“1500。”
“让他念我妈的名字可以吗?”
“可以。”
以上这段对话,发生在记者与一家名为“花漾传媒”的某电商平台店铺客服之间。该店铺首页挂着王一博、齐秦、唐国强等众多明星艺人的大头照,打着“资深经纪人对接明星本人录制”的标语。在交流中,客服告诉记者,只要钱到位,可立即定制具体到人名的录制文案,安排明星拍摄。
“花漾传媒”不是个例。在各大电商平台,只需以关键词“明星祝福”进行搜索,众多提供此类服务的商家映入眼帘。可谓数不胜数,花样百出。
“过气明星拍摄各类祝福视频已经是比较完整的一条产业链了。很多时候是通过中介公司去批量录制、制作,明星本人确实很有可能不认识要‘祝福’的对象。”某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
他表示,一般这种祝福都有固定模板,词多得加钱,消费者预算充足的话明星还可以唱歌。“这钱谁不想赚啊,又简单又轻松。尤其是这几年娱乐圈不好混,很多老牌艺人就靠这个混口饭吃。”
明星祝福语相关商品。某电商平台截图
混口饭吃还是凭此发财?主营艺人经纪的汪奇(化名)给了记者不一样的答案。
“杜旭东录一个视频多少钱?”
“两万。”
“太贵了。”
“贵是贵,安全。咱们都是一线,他们找不到。”
汪奇告诉记者,只要“不差钱”,一切都好谈。与电商店铺比起来,汪奇的业务溢价严重,但他振振有词:“只要不差钱,我都能去争取。”
似乎是为了证实自己的可信度,汪奇给记者甩了一连串“案例”,其中包含郭冬临、宋小宝、孙楠、巫启贤、张信哲、关晓彤等知名艺人给他录制的婚礼祝福VCR。
“都是他们给我本人录制的婚礼祝福视频,有一百多个,我就不一一发你了。”
汪奇提供的案例。微信截图
在汪奇口中,明星们可以录制的内容包括结婚祝福、生日祝福、产品祝福视频、公司祝福、企业祝福等等。具体价格要根据录制内容决定。江湖气息十足的汪奇甩给记者一连串艺人名单,覆盖老中青,包含影视歌,甚至还有相声圈大腕和知名主持人,阵容堪比豪华晚会。
“能走闲鱼(第三方交易平台)吗?”
“不行,微信转或支付宝。”
“明星为对方录制婚礼祝福视频,代表的只是对其婚姻生活的美好祝愿,并不代表授权其使用自己的肖像、声音等人格权利。如果对方在未获明星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利用明星录制的视频为自己的业务实施商业宣传、推广行为并以此获利,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涉嫌侵犯明星的肖像权、声音权益等人格权利。”吴子坤解释道。
他还提出,“收费定制、售卖明星视频的行为实际上就是商品、服务的销售行为,即使卖家要求通过微信、支付宝等途径进行支付,其也应当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申报、缴纳相应的税款,如果卖家存在隐匿收入、少报少缴等情况,则可能涉及偷税漏税行为。”
知名明星团队辟谣录制此类视频
对于汪奇给的一连串艺人名单,记者联系了报价单中的关晓彤、檀健次团队的工作人员。
“这种竟然真的会有人相信吗?太假了吧。”檀健次方工作人员回应记者:“太离谱了,我们也让法务排查看看。”
而关晓彤经纪人霍东杰则直言:“完全是假的,这种事情就没存在过。我们不会开放这样的窗口和渠道的。”
他回忆,几年前曾有人邀请过关晓彤入驻某平台,可以报价给别人录制视频,但团队在评估后拒绝了,“不可能靠这个东西去赚钱,我们就是演员,主要业务是完成自己的演艺工作。”
在电商平台搜索“明星祝福”出现的各类商家
对于汪奇提供的“关晓彤婚礼祝福”视频,霍东杰表示,“只能是身边的工作人员、亲朋好友什么的,说需要晓彤录个视频祝福一下,我们也认识,那可能就会给他录,但就算这样,我们也不会收钱。”
“一般只会在婚礼上放,不会用到别的地方,这是行业里面大家基本知道的事情。这完全属于诈骗。”霍东杰怀疑,这些依托“人情”让明星帮忙录制的视频,被有心人截取保存下来,用来当成噱头招摇撞骗。收到祝福的人,以此为“案例”挂羊头卖狗肉骗钱,也是不无可能。
“如果说他骗取了别人的相关费用,并且在没有达到这个目的的情况下,别人找过来,我们也会通过合法的渠道去起诉他。因为你没有拿到过我任何的授权,拿这个东西去牟利,去盈利,那肯定是属于侵权的。”
吴子坤证实了霍东杰的说法:“明星之所以成为明星,是基于其本身具备的高知名度和突出的商业价值。因此,除明星的亲戚、朋友等关系较近的群体外,也确实存在很多与明星本人并不相识的人希望通过各种途径获得明星本人出镜拍摄的视频等素材,在这种情况下明星难以保证能够掌握每一位获取视频者的身份。”
“在该笔交易中,如果消费者被售卖明星视频的卖家欺骗,支付了对价却无法获得约定的‘商品’,此时,该卖家的行为可能涉嫌违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等的相关规定,涉嫌构成合同诈骗以及其他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民事侵权行为。消费者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考虑通过向消费者协会、工商部门投诉,或提起民事诉讼、向公安机关报案等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越牛新闻综合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