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郑州摆摊奶奶走红”事件浅析媒介逼视问题
【摘要】媒介逼视是对私人领域过度公开的报道行为。这种行为给被报道个体带来他们本不应该承受的压力,同时也造成大众传媒的功能失调,是新闻媒体社会角色的错位。本文从“郑州96岁摆摊奶奶爆红”后新闻媒体、自媒体疯狂报道给当事人带来巨大困扰为例,分析媒介逼视中的伦理失范问题,以及媒介逼视的负面影响和规避途径,同时进行了相似案例的比较。
【关键词】媒介逼视、规避途径、伦理失范
【Abstract】The excessive media exposure is a kind of over open reporting behavior in the private field. This kind of behavior brings pressure to the individual who is being reported that they should not bear. At the same time, it also causes the dysfunction of the mass media, which is the dislocation of the social role of the news media.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thical anomie, negative effects and avoidance ways of the media's close viewing from the example of the great trouble caused by the crazy reports of the news media and we media after "Zhengzhou's 96 year old grandmother set up a stall" and makes a comparison of similar cases.
【Key words】Excessive media exposure; Ways to evade; Ethical anomie
【案例简介】
2021年4月8日,郑州摄影师张志刚发布一条采访张玉珍的抖音视频,点赞数很快超过260万。事件迅速发酵,在被各大媒体转发后,新浪微博上和“摆摊奶奶”相关的话题,最高阅读量达到了2.7亿。视频中,96岁高龄的张玉珍的很多金句,打动了很多人。“歇着不如做点有价值的事情。”“年轻年老不就是眼一睁一合的事吗?”“年轻人正是发愤图强的时候,老年人应该向他们学习。”“只要是钱来的正道,没有不容易的事。来的不正道,再容易也不容易。”
(图片来源:微博@志刚在郑州)
实际上,这已经是张玉珍第二次走红了。在2019年,河南电视台的记者报道了张玉珍的故事,那时她就成了郑州小有名气的红人。她的摊前围满了食客,说她的菜馍有“小时候的味道”,张玉珍由衷地开心。
一到深夜,张玉珍便骑着自行车来到路口,23点出摊,揉搓面团、擀面皮、铺上菜馅,烙饼。5点收摊,然后骑着自行车去赶早集,挑选时令蔬菜。一般菜馍只需要放韭菜和菠菜,她为了把菜馍做得更香,还另外备齐了荠菜、小茴香、粉条、豆腐等材料。买菜回家后,她要把所有的活干好。吃过午饭,才迎来属于她的休息时光。
这样日夜颠倒的日子,张玉珍一过就是30年。她守着那个繁忙的路口,也守着许多深夜为生计奔波的人。因为这些标签,在郑州街头卖菜馍的张玉珍老人火了。有人开着豪车前来品尝6块钱的菜馍;有人从哈尔滨飞来郑州出差,特意空出一天等待张玉珍;还有人开着四个手机直播,和“家人们”介绍张玉珍的摊位……
(图片来源见水印)
在媒体发布的现场报道中,老人被各式各样的照相机和自拍杆团团围住,话筒怼在老人的面前。在围观的人群中,有的建议老人涨价,有的一边排队,一边重复问以前采访视频中的问题,希望从老人的嘴里套出新的“金句”。
一条视频显示,一位年轻女性挤到张玉珍的旁边,右手拿着自拍杆,左手指着老人,冲着手机屏幕笑着:“看,这就是那个96岁的摆摊奶奶!”甚至有一个人架着4部手机,同时在抖音直播间直播。“开4个号对着她拍,赚流量,太疯狂了。”而直播间里的张玉珍只顾低头做馍,渐渐疲于应对抛来的问题。
【案例来源】
2021年报道https://www.163.com/dy/article/GA6LTDKJ0545THPW.html
2019年报道http://m.xinhuanet.com/ha/2019-11/18/c_1125242875.htm
【案例分析】
媒介逼视是对私人领域过度公开的报道行为。这种行为给被报道个体带来他们本不应该承受的压力,同时也造成大众传媒的功能失调,是新闻媒体社会角色的错位。在这个案例中,新闻媒体、主播等对张玉珍的过度报道给当事人带来了巨大压力。张玉珍作为一名普通的96岁老人,在摄影师张志刚的一条记录平凡生活的短视频中,老人张玉珍“金句”频出,由此受到广泛关注。走红之后,平静的日子被喧嚣的互联网所打破。摆摊时,张玉珍被各式各样的照相机和自拍杆团团围住,同时,买馍人数的疯涨让张玉珍身心俱疲。在这个案例中,新闻媒体和自媒体主播争先恐后的轰炸式报道就是一种媒介逼视,给当事人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压力和困扰。
一、在“郑州摆摊奶奶”事件中,形成媒体逼视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少数新闻从业人员缺乏人文情怀
新闻工作者将报道对象的生活细节推到受众的视野,把报道对象当做博得眼球的工具,忽视报道内容的本质而关注形式的新颖性,缺乏人文情怀,没有意识到对他人造成了潜移默化的伤害。在“郑州摆摊奶奶”事件走红网络后,许多新闻工作者闻风而动,已经在有意无意间干扰了奶奶的正常生活。
(二)竞争激烈的商业利益
处于市场化的大背景下,媒体的经营需要大量的资金。一些新闻从业者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自身利益,放弃了当事人的利益,将私人领域公开化,采集信息过程中不择手段,通过抢新闻的方式提升关注度。新闻市场的不规范导致了部分新闻工作者坚持商业利益至上而放弃对公众利益的保护。
如此次在媒体发布的现场报道中,张玉珍老人被各式各样的照相机和自拍杆团团围住,话筒怼在老人的面前。在围观的人群中,有的建议老人涨价,有的一边排队,一边重复问以前采访视频中的问题,希望从老人的嘴里套出新的“金句”。甚至有人一个人架着4部手机,同时在直播间直播。
(三)公众话语权的提升
网络的发展为人们提供了公开发表信息的平台,由于网络平台的匿名性,公众可以对事件施加舆论影响,不加限制的表达观点和态度的同时,也可以不经过把关和过滤就对信息进行再传播。大到对时事政治的评论,小到对社会民生的关注,这其中也包含对于私人领域的过度关注。在民众的高度关注下,张玉珍不堪其扰,最终选择休摊。
二、媒介逼视的负面影响
(一)个人隐私权的侵犯
人格权除了要保证公民的身心、言论和思想等方面的自由,也要保护个人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无论报道对象的地位高低、学历高低、影响力高低,他们都有权利隐匿自己的秘密,除非报道对象主动愿意公开自己的生活细节。而新闻报道中的媒介逼视现象严重违背了这一规定。新闻工作者干涉他人的生活行为和生活自由,侵犯私人空间与私密信息,忽略报道的公开化尺度,轻视公民的合法人格权,造成公民精神和心理的痛苦,是缺乏法律意识的表现。张玉珍在经过长时间“逼问”后,决定罢摊足以看出媒介逼视侵犯其生活自由,并影响正常生活。
(二)传媒功能的失调
由于商业利益的驱使,媒介肆意炒作、极力渲染的例子司空见惯。加上网络媒体缺乏法律的约束和全面系统的监督引导机制,经常存在一些失实、夸大甚至是子虚乌有的报道。媒体的炒作、渲染甚至不实报道可能在短时间内会吸引一些受众,然而当受众发现受骗之后,就会对媒体的信息持不信任的态度,媒介的公信力也将遭到公众的质疑。另外,媒体的容量毕竟有限,受众在一段时间内接受“议题”的容量也有限,媒介对私人领域“过度”地关注,必然导致公共问题的报道减少。由于媒介逼视热衷于对私人事件的细节渲染,着重营造“舞台化”效果,因而容易忽略私人事件背后的公共利益。
(三)社会功能的失调
公众的“纵容”使媒介逼视在近几年呈现愈演愈烈之势,上自官绅富户,下至普通百姓,均是媒介逼视的“潜在”对象。媒介逼视的泛滥使得人人自危、谨言慎行,极大地阻碍了社会的良性互动。人们依靠各种信息来决定言行,在各类夸张、渲染甚至不实信息的包围中,受众难以区分信息的真假时将无所适从,根据各自的经验、直觉选择信息,会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媒介逼视在报道中往往人为地划分出“我们”和“他们”,受批判对象属于“他们”,媒介和大众则属于“我们”,这种划分无疑破坏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四)媒介情境论
媒体理论家梅罗维茨指出,媒体可以展示或隐藏某些东西,从而创造出新的情境。媒体新情境可以轻易聚集起海量观众,并且具有“舞台化”效果。当媒体把处在私人领域的人不加保护地强行曝光于媒体新情境时,被报道对象在原有私人情境中的角色行为一旦不能适应媒体新情境的社会期待就会感到有压力,在这样的压力下,个人或被迫改变原有角色行为以适应新的期待,或因无法完成转变而感到窘迫和不安。张玉珍本是一位默默无名的卖馍老人,当被媒体曝光并被网友热烈追捧之后,倍感压力的她难以承受,只希望回到原来的平淡生活。
三、相似案例比较
在分析“郑州摆摊奶奶”事件的同时,我们也关注到了与此相似的“范雨素”事件。范雨素本是一名无人熟识的农民工,因一篇文章意外走红而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吸引人们大量的关注,为了深入了解,媒体因此对其进行穷追不舍的采访和报道。
由此,我们分析了两个案例在引发媒介逼视现象的相似之处主要如下:
(一)新闻的高关注度促成更高的报道频率
(二)媒体过度挖掘对象信息
(三)对被报道人生活直接产生不良影响
四、对媒介逼视现象的对策建议
媒体从业者应做到紧守新闻职业道德的底线。
媒体从业者机构作为民众与社会的连接点,应做到紧守新闻职业道德的底线,遵守职业道德的规章法律,媒体应充分考虑到可能会给被报道对象带来的负面影响,当媒体把处在私人领域的人不加保护地强行曝光于媒体新情境时,被报道对象在原有私人情境中的角色行为一旦不能适应媒体新情境的社会期待就会感到有压力,在这样的压力下,个人或被迫改变原有角色行为以适应新的期待,或因无法完成转变而感到窘迫和不安。并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将潜在的负面影响降到最小。
受众要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
我们生活在一个几乎由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当中,我们对生活的很大一部分信息的感知都是由媒介提供的,这就要求我们受众要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要提高辨别、审视、选择,获取信息的素养,在各种夸张、耸人听闻和不实的媒介信息中保持理性的判断,不要过分窥探报道对象的私人领域,不要过分关注旁人的隐私来满足自己的猎奇心。
国家加快立法步伐,严厉惩戒侵权行为
到目前为止,我国并没有制定正式的新闻法规来指导和约束新闻报道活动,法律上的漏洞导致新闻媒介在行使新闻自由时超过了一定的限度。然而,要想真正减少媒介逼视问题,现有的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国家要加快隐私权立法步伐,从而改变过去对于隐私权间接保护的局面。这样既有利于新闻记者和媒体规避法律风险,也有利于保护私生活。这样可以让人们在私生活受到非法侵害时能有法可依。
五、案例分析后的感悟体会
我们生活在一个几乎由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当中,我们对生活的很大一部分信息的感知都是由媒介提供的,这就要求我们受众要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要提高辨别、审视、选择,获取信息的素养,在各种夸张、耸人听闻和不实的媒介信息中保持理性的判断,不要过分窥探报道对象的私人领域,不要过分关注旁人的隐私来满足自己的猎奇心。
新媒体时代除了给媒体带来了新的机遇,也给媒体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媒体机构作为民众与社会的连接点,应做到紧守新闻职业道德的底线,遵守职业道德的规章法律,媒体应充分考虑到可能会给被报道对象带来的负面影响,并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将潜在的负面影响降到最小。媒介逼视在当今社会屡见不鲜,这是对新闻伦理的巨大伤害。网民要不断提高媒介素养,理性表达,而新闻工作者要坚守新闻伦理,注重保护报道对象的隐私权,在满足公众基本知情权的前提下,恪守人文情怀,减少对报道对象的二次伤害,同时,媒体在新闻报道中要掌握适度原则,不要将被报道对象的私人生活毫无保留的公开化。
【参考文献】
[1]方佳辰,罗彬.媒介逼视现象的新闻伦理分析[J].新闻界,2016(12):82-84.
[2]岳丹.关于媒介逼视的新思考[J].新闻爱好者,2010(03):8-9.
[3]邱广宏.对媒体暴力事件的反思[J].新闻研究导刊,2013.1.
[4]孟威:《媒介伦理的道德论据》业〕.经济管理出版社,2012:112
网址:从“郑州摆摊奶奶走红”事件浅析媒介逼视问题 https://mxgxt.com/news/view/53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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