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没有污名化的包容世界
发布时间:2024-12-25 01:08
在全球范围内,每10名儿童约有1人身有残障。据估算,中国约有500万名残障儿童。
残障儿童应享有一切基本权利,以实现最佳的人生开端。然而,他们在实现这些权利时面临着重重障碍。
“残障”指的是肢体、精神、智力或感官方面的长期损伤,这些损伤与各种障碍相互作用,可能阻碍残障人士在与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
残障状况可能是明显的,也可能是不明显的;可能是暂时的,也可能是永久的;可能是静态的、偶发的,也可能是不断发展的;可能会带来痛苦,也可能影响微小。
残障儿童所面临的障碍可能是物理环境上的,例如生活环境中缺乏无障碍设施,但他们所面临的主要障碍往往来自于他人的态度和社会规范,例如污名化、屈尊俯就或怜悯的态度。
对于残障儿童发展所需的支持,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个性化的需求。他们的需求、他们所面临的障碍以及他们能否获得个性化的支持,决定着残障儿童的生活状况。他们在生活中受到排斥所形成的负面影响往往会因他们所面临的其他风险而加剧,例如贫困或基于社会性别、生理性别、宗教信仰或族裔的歧视等等。
全球状况显示,残障儿童:
更有可能遭受针对儿童的一切形式的暴力。更有可能错过儿童早期教育以及其他各层次的教育。残障儿童从未上过学的可能性相较其他儿童高出49%。 患传染性疾病的风险更高,受益于挽救生命的服务的机会更低,健康情况也更差。 更有可能经历贫困和其他类型的匮乏。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正与政府合作伙伴携手:
消除针对残障儿童的污名化和歧视性态度,例如残障儿童需要被怜悯或需要被“修复”的想法。努力实现融合教育,满足包括残障儿童和有特殊社会情感需求的儿童在内的每一名儿童的多样化需求。预防在家庭、网络、学校和社会中针对残障儿童的一切形式的暴力,并确保儿童能够得到家庭的妥善照顾。收集反映残障儿童状况和需求的数据,以便为决策提供参考。 倾听残障儿童的声音,在涉及他们切身利益的决策中给予他们发言权。残障融合是维护人权、可持续发展以及和平与安全的一个重要条件。“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是《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的一项重要承诺。致力于实现残障人士的权利,不仅关乎公正,也是对人类共同未来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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