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辅警背后的权色江湖
自古奸情出人命,如今奸情治贪腐。
女辅警以一己之肉身,自19岁出道,短短5年时间,以身饲虎,舍身喂狼,干翻七大公职派。
三位派出所所长、两位公安局副局长、一名小学校长和一名卫生院副院长们把共享经济发挥的淋漓尽致······并“成功”让那个“淫妇”敲诈勒索了370余万元。
面对这样知法犯法的“淫妇”,法律对她铁拳出击:获刑13年,并处500万元罚款。
而判决书对于7名被敲诈的公职人员,也作了精准的定义:被害人
在火爆的舆论热议后,相关部门紧急发声:涉案的7名公职人员被撤销了党内和行政职务。
其中一名“受害人”所长刘相兵,因长期为洗浴中心通风报信,利用工作职权贪污受贿74万元,被判处两年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其余6位是否撤销公职?370万余元的诈骗款追回后去了哪里?他们都没有说。
女辅警背后的男人们个个不简单,他们可谓中国最牛的“白嫖”人士了。
01.
我们可以看到,“被害人”大都是县城有些头脸的人物,不乏许艳在本系统内的“前辈”。
县公安局南岗派出所所长孙某;县公安局侍庄派出所所长朱某乙;县公安局副局长寇某。
这些“被害人”中,也有公安系统外,不知何故“失足坠入”者,他们有:
县妇幼保健院工会主席陈某甲;县四队镇中心小学校长关某甲;县陡沟卫生院副院长兰某乙。
之前提到的连云港公安局海州分局路南派出所所长刘相兵,其于2016年3月到2016年5月,与许艳发生关系,被许艳以“母亲知道自己怀孕要闹事为由,“敲诈”20万。
两年后的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升任海州分局副局长的刘相兵,竟再次掉入许艳“圈套”,被以购房交首付、怀孕流产补偿、分手补偿等,被二度“敲诈”。
这一次,刘局长就吃了“不长记性”的教训,共被索取:108万。
这是一份令你读后怀疑智商的判决书,因为这些人从社会经验、年龄知识上都碾压90后许艳,他们怎么被小姑娘摧枯拉朽,一举击溃的?
网传图片,未经证实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受害者”中还有接二连三上当的。
许姑娘该长的多勾人,才能在这个弹丸之地的县城,同时、连续、不断的让这些大佬们上当?
02.
我们为这些男人的智商和德操震惊,也为“被害者”花钱消灾的“腰包鼓鼓”震惊。
比如2014年到2015年间,县公安局南岗派出所所长的孙所长,亦三次豪掷100万。
要知道,2014年连云港市区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也就5万元,“受害者”孙所长大半年的损失,就达到了普通市民不吃不喝20年的收入,其心中泣血,可以想见。
需要说明的是,江苏经济固然发达,但灌云县却属于有名“后进县”,2017年4月,新华日报还以当地有2万人摘掉“贫困帽子”为题作了典型报道。
举凡落后之地,常浮现光怪陆离的奇观。
比如一些官富民贫的典型反差。在许艳故事中,一个镇中学校长,被索要45万,甚至一个卫生院药库工作人员,都被索赔29.8万元。
他们这些钱,哪来的?
再如塌方式落水的朽腐成灾。
被辅警许艳“伤害”的,仅5年就遍及教育、公安、卫生多个系统,如果没有及时曝光归案,不知道还将有多少人“甘愿”沦为“受害者”?
许艳被罚500万。
这样的处罚,真的是要做到痛入骨髓,要打得永世不得翻身了。
而所谓的“被害人”中有三个派出所所长,两个公安局副局长,他们身为人民警察,有查禁犯罪的法定职责,对眼前的“敲诈勒索”,不是依法立案查处,而是配合被告人完成犯罪,他们要么构成犯玩忽职守罪,要么就是敲诈勒索罪的共犯。
许艳案情上网后,引发了舆论聚焦,当地将判决文书火速删除。
新华社点评三小时后,灌云县法院“情况说明”来了:
一审判决后,许艳提出上诉,案件进入二审审理,故而一审判决未生效,判决书不具备法律效力,故不适宜互联网公布,因此撤回。
发布的时候,怎么没有考虑到判决未生效,而审慎发布?
网友骂街了,才想起来“法律效力”?
03.
目前,该案是进入二审,但许艳和被害人的前途,大方向已然泾渭分明。
从2014年起,一个刚刚进入工作,从事辅警的女孩,从朴素经验和情感出发,我倾向于相信,她是不大可能,从一开始,就把“敲诈勒索”,定为事业蓝图的。
300多万元,在这样一个熟人社会的小县城,相比于一个未婚女子一生的前途来说,孰轻孰重?
我甚至想,这一列智商似乎堪忧的虎狼干部是如何炼成的?
须知许艳还是一位辅警,懂得法律的力量。
他们如此大摇大摆,“跌”入许艳“陷阱”,是不是已经恣意成风,才狂放到近乎“失智”?
在他们荒滥背后,是否还有许多被侵害,却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的女子?
如果许艳也选择忍气吞声,她至于遭遇重拳之击,甚至锒铛入狱么?
我想说的一个背景是,时至今天,在小县城,一个女子被侵害,她也会因忌惮“社会性死亡”而不敢曝光维权。那么,当此类恶性事件一旦发生,她们将如何自处?
人性有很多幽暗的部分,是法律难以解决的。
我不知道许艳的“敲诈”,是不是自己摸索出的一种民间“潜规则”,但显然,如今的她,既破败了名声,也被法律重击难有翻身之地,对那些未来的许艳们,是有震慑意义的。
2020年11月18日,常州一个关于民警“嫖娼”的故事引发公众热议。
派出所民警方某嫖娼完事后,向卖淫女宋某表明自己是警察,还亮出警官证,以对方卖淫为由,要将其带至公安机关处理进行威胁。
嫖娼不给钱也就罢了,完事了还要敲诈勒索卖淫女一万块钱,真的龌龊的一塌糊涂!
如今我们换个思路,卖淫改为当小三,一夜激情变成了五年情妇,嫖客们给了钱,打胎的、买房的,凭着年轻美貌,许艳攒了300多万,最后这些大佬们倒打了一耙,再罚款500万,追加判刑13年......
监狱真是一个好地方,让你说不出一句不该说的话。
有网友一言以蔽之:
还是领导智商高,睡了人家姑娘,摇身一变,又成了受害人,不仅把嫖资追回来,还把该女子判了13年。
它会不会鼓舞所长孙某、朱某乙这样色胆包天的领导们?
当然,最值得追问的还有,他们“花钱消灾”的财力,从哪来的?
或许,比敲诈勒索更令他们心惊的,是他们被敲诈成功的事实,被公诸于众。
如果不是第一位被敲诈的所长,就能豪掷百万,恐怕许艳的“敲诈”,早在2014年就会碰壁而终。
04.
今天,人格志老将发文再评此事认为,相比于许艳,灌云这帮淫官贪官才是最为肮脏无耻下流的垃圾,这帮官爷淋漓尽致地展露出低劣权力生态下的贪腐掠夺和人性下贱。
真心看不起这这帮官场淫贼的无耻做派,不管当初你们是如何把人家小姑娘搞到床上进行开啃的,但是,穿上裤子不认账,这特么就不是爷们男人,这样的人格真贱。
是的,这一次暴露的权色江湖,让人们更加清晰看到,现在一些官吏,既下流,又肮脏;既虚伪,又怂包。
而且,这些人渣禽兽,阴恶虚伪之极。
许艳19岁开始陪睡,5年一共索要372.6万元,被判13年,还要被罚500万。这岂止是白嫖,而是在白嫖之后,又再进行盘剥,最后,还要关进大牢进行封口。
那份已被慌忙下架的判决书,其实就是侮辱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的铁证。
有个叫老歪律师的点评,今天在网上热传。其中一些话,我认为,算是回答了一些网友的疑问。
在我看来,把怀孕流产要补偿也归为敲诈勒索,很可能就是在把民事纠纷扩大化。
把有关买房付款也认定是敲诈勒索,这种普通生活场景,也未必具备“威胁”或“要挟”的敲诈勒索罪特点。
特别是最后一位上床选手,早在任派出所所长时期就有不正当关系,已经付出过20万代价,双方也断了联系之后。然而,在这厮升为副局长后,两人又滚到一起了,结果再被索取108万。
这哪里像是敲诈?分明就是通奸苟合分利益。一个堂堂公安局副局长,如果连这点“敲诈勒索”手段都看不破,又怎么保护老百姓?
可以肯定地是,这些公职人员把人家青春年少样样红的美女弄上床,心里也知道,纯粹白嫖是不可能白嫖的,他们只是没想到,这姑娘胃口会那么大,最后搞不定了。
所以,我还是认同鲍鹏山这样的表达:
将这帮人警察、校长、院长定性为流氓,无疑是客观准确的。
可以说,正是这种小权力的人格堕落,才让这个社会发展和世道人心变得更加隔裂和破碎。
女辅警睡多名公职人员,就是一个县城的权色江湖的缩影,它清晰标注出一些基层权力的官德与私德是如何低劣,展示出的一些权力人格和官场伦理的极其低下。
看看女辅警睡了或被睡的这些出轨官员,再想想之前报道过的诸如跟9个女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的郴州原副市长雷渊利,与107个女人有染的天门市原市委书记张二江先后与107个女人有染,还有玩弄过146个女性的江苏省建设厅原厅长徐其耀……
这些大大小小的官员的婚外情,全是“婚外性”,就是“玩女人”,完全就是动物本能,兽性驱动。这真的太下贱肮脏了。
我相信,任何一个向往文明自由的人,被这种精虫上脑的官渣教育和管理,都一定会觉得,真是危害性极大,侮辱性更大。
对无数小县城生活的普通人来说,如果不能走出这种淫官控制的权色江湖,人生也就只能在不确定的现实中永久沉浮,很难真正成长为昂首自信的人格独立者。
当阳光瞬间照亮的落寞小城,正通过删帖希望重归暗处。
但漫无边际的遮光帘,也救不了裸奔的狂徒。
那些个已跑出太远的领导们,你们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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