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们的故事【父母声明断绝亲子关系的,子女是否还有权继承遗产】可给大家又留了一个悬念, 今天我们就接着来听故事,寻找权威的答案~同时进一步关注孙大爷家故事的进展~
帮大哥简单说
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之间,声明断绝亲子关系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相互之间仍然有继承权。
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解除,但是要在养子女成年之后,并且确定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而且需要协议解除。协议不成可以提起诉讼。父母子女关系解除之后,互相之间的继承权也随之消失。
帮小编
父母声明断绝子女关系的,子女是否还有权继承遗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不能通过法律程序人为地加以终止。因此,现实生活中,由于家庭内部产生矛盾,出现所谓的断绝子女关系的声明,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既然这种声明没有法律效力,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然存在,相互之间的继承权也不会消失,除非一方有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或自愿放弃继承权。(点击红字可跳转到“丧失继承权”的法律小知识)
收养法第26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之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第27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解除了收养关系,双方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复存在,相互之间的继承权也随之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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