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港乐迷说:郑秀文是香港乐坛的最后一位天后。
也就是说,郑秀文之后,港乐再也没有一位天后级别的女歌手了。
参考近年来港乐两大含金量最高的颁奖礼——十大劲歌金曲与十大中文金曲合并,而后十大劲歌金曲与十大中文金曲再度分开并间歇式举办。
在港乐没落后,再来封王封后,确实有点自娱自乐的意思。
按照人家的话,新世纪后出头的港乐女歌手诸如杨千嬅、容祖儿等,其“天后”的成色有几多,就值得深入思考。
如果以郑秀文为标准,笔者认为港乐真正的“天后”歌手,或许只能是下面几位。
以出道先后顺序罗列。
1.徐小凤
徐小凤有着“香港之莺”称呼,她1966年参加歌唱比赛获得冠军出道,从此就成了香港乐坛的指标性人物。
虽然她不是现代港乐的领导性歌手,但她的加入对于港乐的多元化发展起到了很大的助推作用。
徐小凤,也称为金针奖设立后第一位拿到该奖项的女歌手,她与邓丽君,也是港乐流行乐坛两位难以被后辈超越的传奇女歌手。
2.甄妮
1976年,因为与傅声的婚姻,在台湾乐坛已经可以与凤飞飞分庭抗礼的甄妮来到香港并从事粤语歌演唱。
1978年,甄妮发行的粤语专辑《奋斗》成为当年IFPI的销量冠军,她也成功入选首届十大中文金曲。
此后,与黄霑、顾嘉辉合作的她更是遇到黄金拍档罗文,这港乐的男女“歌霸”,将现代港乐的质与美完美展现。
甄妮是劲歌金曲首届最受欢迎女歌手奖的获得者,也是最近一位获得金针奖的女歌手。
3.梅艳芳
上世纪80年代的港乐是属于“三王一后”的,与男歌手中的“谭张争霸”和林子祥、陈百强等天王级歌手各显神通不同的是,女子乐坛是由梅艳芳一枝独秀的。
1982年,19岁的梅艳芳通过歌唱比赛出道,1年后她的个人专辑就卖到了五白金,此后更是屡屡刷新女子销量记录。
在她退出歌坛时,她拿到了五个劲歌金曲最受欢迎女歌手奖和一个金曲金奖,成绩比“校长”谭咏麟还耀眼。
在她去世后,港娱称呼她为“香港的女儿”,梅艳芳在港乐的地位,甚至不低于偶像徐小凤。
4.叶倩文
有人说,叶倩文是“千夕之争”的最大直接受益者,因为在梅艳芳和陈慧娴退出音乐奖项争夺之后,再也没有人能撼动莎莉在女子阵营中的领军地位。
事实上确也如此,叶倩文连夺四届最受欢迎女歌手奖,并且拿到了两座金曲金奖。
事实也不是这样,在张国荣与梅艳芳统治港乐时期,莎莉依靠歌曲《祝福》拿到了1988年的劲歌金曲的金曲金奖,打破了“三王一后”对两大奖项的垄断。
除此之外,叶倩文还是港乐歌手中第一个拿到台湾金曲奖歌王或者歌后的艺人,她当年在两岸三地中的地位,太超然了。
叶倩文也是香港电台金针奖的获得者,可以说是港乐歌手中荣誉的全满贯获得者。
5.陈慧娴
1984年,陈慧娴在安格斯的发掘下开始唱歌,并且获得当年十大中文金曲的最有前途新人奖。
1986年,合同正式签入宝丽金的陈慧娴成为公司力捧的女歌手并在一年之后坐稳宝丽金“一姐”的位置。
在上世纪80年代的港乐女子歌坛,唯一能对梅艳芳歌坛地位形成威胁的,就是比她小两岁的陈慧娴。
1989年,陈慧娴的专辑《永远是你的朋友》刷新了宝丽金女歌手的销量记录并夺得当年的IFPI销量冠军大奖,还引发了“千夕之争”。
争夺以陈慧娴的出国和梅艳芳的不再领奖告终,这也让陈慧娴成为没有最受欢迎女歌手奖和金曲金奖的无冕之后。
但在港乐,没有人会质疑陈慧娴的天后身份。
6.林忆莲
林忆莲1985年进入歌坛,当时她在乐坛的发展,不如同班同学陈慧娴,也不如加入华纳唱片之后的“一姐”叶倩文。
但是,林忆莲却在许愿、伦永亮、李迪文等音乐人的改变下,在陈志远、小虫、李宗盛等台湾音乐人的打造下,成为万千歌迷心中的“Love Sandy”。
虽然不是劲歌金曲与中文金曲的宠儿,但林忆莲却是叱咤乐坛颁奖礼颇为肯定的女歌手。
林忆莲也是港乐“四大天后”中唯一一位一直长红的女歌手,她在国语歌市场上的成就,远远高于其他三位。
7.王菲
有人说,基于王菲1995-1996年在音乐上的成就,歌坛不得不用有别于其他女歌手的称谓来定义王菲,所以乐坛便有了“天后”一词。
不管这种说法正确与否,但王菲的的确确是一位个人辨识度异于其他女歌手的艺人。
就拿王菲在港乐中的表现,她两夺劲歌金曲最受欢迎女歌手奖、累计13次入选劲歌与中文金曲双十大的成绩,在整个港乐的90年代,也仅仅次于叶倩文。
8.郑秀文
在梅艳芳退出港乐颁奖礼后,人们都在期盼乐坛能发现第二位风格接近她的女歌手,于是便等到了第二代“百变天后”郑秀文。
而郑秀文在港乐辉煌时拿到了三个劲歌金曲最受欢迎女歌手奖和一座金曲金奖,成绩也是十分亮眼。
有人说,在红馆,女歌手中只有两位可以随心所欲地举办个人演唱会而不需要跟管理方协调也不用担心上座率的,一位是“香港的女儿”梅艳芳,另一位就是“终身美丽”的郑秀文。
除了以上8位歌手可以按照郑秀文的标准当选港乐“天后”的女歌手外,笔者认为同时期还有彭羚与陈慧琳两位歌手能接近郑秀文。
当然,至于汪明荃、叶丽仪、关淑怡、周慧敏、杨千嬅、容祖儿等能否被归类为“天后”,这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
对此您怎么看待呢,欢迎评论区留下您宝贵的意见。求赞求关注,万分感恩!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