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会”诈骗案的背后
文/正裕
PS明星合影、邀请参加演唱会、找“托”介绍成功经验……为吸引知名企业家投资举办演唱会,嫌疑人使尽浑身解数;企业家心存怀疑却难以核实、演唱会临近突然被取消或延期举办。利用信息不对称,嫌疑人实施诈骗屡屡得手,浙江金华义乌多名企业家被骗走大量钱财。
2018年9月以来,义乌警方主动作为、深挖扩线,破获以举办演唱会名义骗取钱财的特大系列合同诈骗案十余起,涉案金额超亿元。2020年1月上旬,吴某、谢某、周某等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据悉,这也是全国首起打着举办演唱会名义实施合同诈骗的系列案件。
演唱会声势浩大却临时“放鸽子”
2017年国庆假期,金华义乌要办“2017‘龙在义乌’群星演唱会”的消息不胫而走,引发当地群众的广泛关注。与此同时,义乌城区不少LED显示屏、灯箱、公交车车身等处都出现了演唱会的宣传广告,可谓声势浩大。某专业网站票务信息也坐实了这一“喜讯”。不少歌迷在朋友圈纷纷转发,一些爱好者都提前购票。大伙都期待着这场演唱会的到来。
然而,就在当年11月7日,演唱会进入倒计时5天时,部分人却收到购票网站发出的“退票信息”,这让已购票的歌迷大吃一惊!消息一公布,多地购票观众开始维权,要求主办方做出合理解释以及赔偿损失,很快,网络上也出现了舆情炒作。
与此同时,主办方——浙江优爱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代表谢某,已前往义乌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以“演唱会门票销售不理想,如继续举办将造成重大损失”为由,申请取消演唱会。“主办方来申请举办演唱会后,一直没有缴纳50万元保证金。”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分局局长鲍志宏与中队长施晓宏也关注到此事,“义乌警方针对本次演唱会已做好安保方案,难道是存在资金问题?会不会有猫儿腻?”
果不其然,2018年7月,“龙在义乌”演唱会的投资人陈先生到义乌公安经侦分局报案,称怀疑这次的演唱会压根儿就是一个骗局。
陈先生是义乌人,资金实力雄厚,平常热衷投资一些大型活动,对搞“演唱会”之类的他也很感兴趣。几年前,陈先生偶然结识了谢某、吴某等人,对方称手上有很多影视圈资源,举办过多场演唱会,鼓动陈先生也在义乌投资办一场。
吴某是浙江优爱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谢某是公司负责人,办公地点位于金华市区,表面上看该公司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为了增强说服力,谢某等人还拿出手机给陈先生看,里面全是他们和多个明星的合影及视频。陈先生综合考虑了一番后,觉得举办演唱会对个人和公司能起到良好的宣传作用,而且周期短、回报高,于是答应投资1000万元在2017年举办一场“龙在义乌”群星演唱会。双方还拟了一份简单的协议书。
然而,就在售票及筹备工作如火如荼地展开时,谢某却告知陈先生,称参演明星档期出现了问题,演唱会无法如期举行,不得不取消,请陈先生谅解。“取消演唱会肯定会对我公司和个人名誉带来不良影响,面子上也过不去,更何况门票预售已经有400多万元,后续退票也非常麻烦。”陈先生强烈要求如期举办演唱会,并向谢某表示只要成龙等明星能如约出场,举办演唱会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他个人承担。但谢某等人仍坚持要求取消演唱会,并向陈先生承诺退还所有投资款1000万元,并以于2018年5月举行一场“四大天王”之一某知名男歌手个人巡回演唱会和支付200万元损失费作为补偿。
经再三考虑后陈先生心动了,最终同意取消“龙在义乌”群星演唱会。同时,为了消除不良影响,陈先生将预售所得票款全部退还给歌迷。可奇怪的是等了快一年,谢某的承诺均未兑现,陈先生越发觉得蹊跷,感到情形不妙,于是选择报警求助。
接警后,义乌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谢某等人从宣传举办演唱会、吸纳投资人参与、投资人投资款去向、直至终止演唱会的整个过程疑点重重,有重大诈骗嫌疑,且参与者中多人有诈骗前科。
PS明星合影找托儿介绍成功经验
就在警方展开调查时,吴某等人并没闲着,他们正在物色其他投资人准备下一场演唱会。2018年9月下旬开始,义乌警方先后抓获吴某、谢某、周某等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于是,一个假借举办明星演唱会进行合同诈骗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据侦查,吴某与谢某都是金华人,起初他们确实想通过举办演唱会牟利,但事与愿违,几场小活动办下来,不赚反亏,还欠下高利贷。他们不甘心,于是几人一合计,索性假借举办演唱会名义实施诈骗。为增强可信度,吴某在金华成立了浙江优爱思文化传媒和金华分秒传媒两家公司,其实都是“空壳”公司,以虚构举办演唱会的名义对外宣传和推广业务,吸引投资人。公司初具影响后,吴某等人就开始物色当地有实力的“金主”,其中不乏多家金华的明星企业。
“在确定‘金主’后,他们就以周期短、回报高为嘘头来引吸‘金主’的投资兴趣,宣称举办一场演唱会不仅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得几百万元的收益,还能对企业起到非常有效的宣传效果,达到名利双收的目的。”
据办案民警陈根水介绍,这伙人的诈骗套路是:当投资者产生兴趣后,他们会自掏腰包,高价购买一线明星演唱会VIP门票,谎称是预留票,邀请“金主”亲临演唱会现场实地感受气氛,同时找“托”扮演主办方介绍成功经验,并展示其与明星的合影,坚定“金主”的投资信心,“事实上,这些合影很多是PS的。”
黄女士是金华一知名企业负责人,平日里对文艺演唱之类颇有爱好。2017年12月,吴某找到黄女士并蛊惑她投资举办演唱会。黄女士起初并不相信,提出要直接与举办演唱会的经纪公司对接。随后,吴某找来上海一文化传媒公司法人代表芦某一起行骗,答应事成后分给对方20万元“劳务费”。经吴、芦二人一番游说,黄女士果然“上套”了,吴某等人以举办演唱会的名义从黄女士处骗走560万元,后这笔投资款被他们用于到澳门赌博、网络赌博以及酒吧高消费等肆意挥霍。
多家企业被骗涉案金额上亿
据介绍,此案大多涉及国内一些知名明星。“他们正是利用了影视圈内种种潜规则以及信息不对称,才能屡屡得手。”民警陈根水说,很少有投资人会主动去核实,或者说即使怀疑也无法跟明星方核实到位。当“金主”决定投资后,吴某等人为防止“金主”思想波动,夜长梦多,以共同出资、利润分成等合作方式,先行支付投资款至“金主”账户,打消其最后顾虑。随后,他们以需要先行支付明星定金、场地费用为由,让“金主”将共同投资款打过来,用于挥霍或填补之前“金主”投资款的部分漏洞。
等到演唱会临近时,吴某等人再以演员调整档期、文化部门未审批、门票销售不理想等各种理由延期或取消演唱会。如果投资人要求退款,他们便以拒绝退款、部分退款或要求联合举办其他演唱会等方式实施诈骗,同时还以举报企业偷税漏税等方式威胁受害者,致使对方不敢到公安机关报案。
在这当中,也不是所有演唱会都取消。为了蒙骗“金主”,让投资者感兴趣,吴某等人也会请一些出场费不高的歌手来“撑场”。如2016年吴某、谢某曾以举办韩国某明星组合演唱会名义骗取了投资人胡某320万元。而胡某之所以没报警,是因为他们举办了一场过气歌手的演唱会,让胡某以为真的是因为韩国组合档期出现了调整。
“光嫌疑人手机里的短信、微信、转账记录等信息,我们组织人员就梳理了一个多月。”据义乌公安经侦大队中队长施晓宏介绍,义乌警方通过多种途径,联系了该团伙宣传举办演唱会中邀请的艺人和经纪公司,发现根本没有与他们取得过任何联系,完全是捏造。通过对证据的梳理发现,有涉案人员以类似手段诈骗已十多年。施晓宏说,至2018年12月义乌警方已破获相关案件十余起,被骗的大都是金华、义乌、东阳等地有实力的企业家,涉案总金额高达1亿多元,案情让警方震惊!
同时,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福建等地多起关联案件也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原标题:《“演唱会”诈骗案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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