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丨粉丝为“爱豆”爱斗!侵犯明星名誉权 这些黑粉多是大学生

发布时间:2024-12-15 05:43

近年来,随着娱乐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粉丝文化迅速兴起,网络空间中侵害名誉权行为也时有发生。12月19日上午,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粉丝文化”与青少年网络言论失范问题研究报告》并发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筑清朗网络空间》的倡议。

报告显示,以青少年为涉嫌侵权主体(即案件被告)的网络侵害名誉权行为,集中出现于从事演艺工作的公众人物名誉权侵权案件中,体现出近年兴起的粉丝文化的突出特点。被告年龄在30岁及以下的占比70%,其中年龄最小的为19岁。

网络侵权行为低龄化30岁以下的被告占七成

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姜颖现场发布了《“粉丝文化”与青少年网络言论失范行为问题研究报告》,该报告涵盖对北京互联网法院涉青少年网络言论失范问题纠纷的基本情况,“粉丝文化”影响下青少年网络言论失范行为的主要特点、成因分析、治理对策与建议等多个方面内容。

姜颖介绍,自2019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共收案41948件,其中,网络名誉权侵权纠纷1075件,在3836件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占比28%。

北京互联网法院经调研发现,以青少年为涉嫌侵权主体(即案件被告)的网络侵害名誉权行为,集中出现于从事演艺工作的公众人物名誉权侵权案件中,体现出近年兴起的粉丝文化的突出特点,此类案件共计125件,占全部网络侵害名誉权纠纷的11.63%。

据介绍,此类原被告在年龄、职业上具有明显特点。被告大部分为在校大学生,年龄在30岁及以下的占比70%,其中年龄最小的为19岁。原告共涉及34名演艺工作者,职业多为演员、歌手,通过出演热播电视剧、网剧等影视作品及参与选秀综艺节目等受到广泛关注。

被控侵权行为内容包括使用侮辱性语言、捏造事实等,使用“饭圈”特有语言成为显著特征。涉诉侵权行为相对集中于社交平台,包括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豆瓣等。

“饭圈”侵权者受追捧 网络骂战有“黑话”

“粉丝文化”影响下青少年网络言论失范行为呈现较为显著的特点,比如实施网络侵害名誉权行为时粉丝心态明显,侵权中多使用“饭圈”网络语言,逃避诉讼特征显著,法律意识淡薄且存在侥幸心理等。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多起案件中,被告实施侮辱特定明星的行为,往往由“粉丝”之间的持续骂战引起。青少年在追星过程中存在不理智、相互谩骂、失范言论升级的现象,个别粉丝将怨气转至对方维护的明星,进而实施对明星的侮辱、诽谤。而在部分案件中,除了谩骂侮辱词汇外,其余侵权行为均使用“饭圈黑话”。“饭圈黑话”通常表现为明星“黑称”,侮辱性语言的谐音以及形容娱乐圈炒作的特定词汇等。

同时,北京互联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还发现,部分涉诉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受到同属性粉丝群体追捧;更有甚者,在诉讼期间发起“打赏”活动,组织同属性粉丝为其筹款。在此案件中北京互联网法院亮明司法态度,不仅判决被告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还认定被告因涉诉所获打赏款项构成违法所得,全部收缴以示惩戒,成为全国首例。

报告指出,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案件中,青少年实施的网络侵害名誉权行为,56%发生在微博、微信、豆瓣等社交平台上。这些社交平台用户量大、活跃度高,聚集了明星、娱乐自媒体、粉丝大V等具有较大影响的用户,舆论事件易受关注,易引发群体性侵权事件。

该报告深入分析了青少年网络言论失范问题成因,包括家庭、学校等对青少年的网络素养培育不足,部分公众人物未承担社会责任对公众进行正向引领,社交平台缺乏与时俱进的网络言论管理机制,同时粉丝群体化、网络化、组织化催生的网络空间亚文化与新业态,为网络失范行为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对此北京互联网法院建议各方力量联动,共同培育健康用网文化,共筑清朗网络空间。

法院发布倡议协会、平台现场响应

随后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发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筑清朗网络空间》倡议书并提出五点倡议:倡导网络言论发布者承担话语责任,对网络言论失范行为坚决说“不”;倡导广大网络用户拒绝网络暴力,依法上网、理性发声;倡导文艺工作者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引导粉丝群体理智追星;倡导网络服务提供者生产有品质、符合人民多元需求的鲜活的文化产品,为优质内容提供更加友好和便捷的传播渠道;倡导全社会形成维护公序良俗、树立良好风尚的合力。

张雯强调,在互联网空间和互联网大众文化中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全社会共同努力帮助青少年修身立德、打牢道德根基。

随后,相关行政机关、协会组织、互联网平台公司及文化传媒机构代表,就积极履行网络空间治理相关主体责任,共筑清朗网络空间进行了深入交流,并现场响应倡议。

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郭中领表示,保护未成年人权利是关乎国家未来发展的大事,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出的倡议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共青团中央将积极响应倡议,共同在网络环境治理道路上探索前行,共建生机勃勃的网络家园。

北京市委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处处长杨洁表示,从“后端”受理案件的“治已病”,到主动迈向“前端”,深入研究、发出倡议的“治未病”,充分体现了互联网法院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职责使命感和司法担当。

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副会长许文广以艺术家身份分享了从业经验。他表示此次发布会不仅对青少年具有正向引导的作用,也对演员社会责任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演员艺术家要发挥传帮带作用,育人先育己,发挥好自身影响力,携手共筑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诉讼总监刁云芸表示,北京互联网法院的此次发布会,充分体现出对于青少年成长和相关公众合法权益的人文关怀和责任担当,也体现出司法机构对于网络言论失范行为给予的司法重视和治理的坚定决心。腾讯公司一直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平台的监督和治理。日后必定切实响应此次倡议,坚决承担起平台的社会责任。

新浪微博的运营单位、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讼负责人张喆表示,青少年作为用网主体,一定程度缺乏独立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新浪在平台建设中,从青少年保护出发,通过建立关键词检索的方式,对平台行为进行辨别处置。新浪将继续完善平台治理制度,多维度构建保护青少年的健康平台,促进优质内容的获取,引导青少年建立良好的网络习惯,将倡议变成现实。

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郭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必须接受被媒体及公众关注更多的现实,同时也要对相关批评保持一定的宽容。特别是涉及对其自身业务能力、工作成果或其自身不当言行的评论性的言论,即使采用了令其不快、尖锐犀利的用语,比如评论某明星演技差,缺乏基本功等等,只要发言人主观上并非出于恶意攻击、谩骂的故意,所表达的内容也没有明显偏离公知事实,明星对这些言论就应当予以接纳和容忍。当然对明星的人格权利限制并非没有限度,其人格尊严应依法受到保护,禁止他人恶意侵害。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赵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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