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是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的!而这种情况,大多是下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
第一:狗仔和明星有共生体质。
明星需要狗仔时不时的爆出新闻,提高曝光率。而狗仔因为工作原因,需要明星这种热IP来为自己和杂志社什么的提高圈内知名度和影响力。当然再次说一句,人人都喊着讨厌狗仔,可是工作来了,还是为了名利去做的。(这就是人的劣根性,明星也是如此。)这二者是互相需要的。
第二:侵犯隐私权后,很少有明星会维权。给狗仔以变相的纵容!
从现在很多热点事情来看,明星被曝光的大多是丑闻,丑闻一旦发生,一旦确认属实,明星作为当事人应该做的是怎样弥补,如果大喊狗仔侵犯隐私,不引起公愤才怪!他们此时想的是如何公关,让事情变得像他们想的一样。
而如果事情涉及到道德,法律,更是很难维权的。自己做错了事,还敢维权吗?
第三:少部分会维权。
维权的明星肯定是有的,可是也是在自己的事情正当的情况下吧!报道失实也是会的。
第四:反思
娱乐记者在当今其实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新闻媒体工作者。可是娱乐记者和狗仔还是有区别的。
受众更需要的是娱乐记者,偶尔看看明星动态也不错。而狗仔更多是追求利益或者“受人所托”吧!真正被误导的就是受众了。
但是,在如今,狗仔依然是不可缺少的存在吧!从第一点就完全可以这样说。
另外:口口声声骂着狗仔,又看着他们提供的信息,这本身就是一个极其荒谬的状态。不如就看看好了!那些骂狗仔的不如行动啊!行动永远比骂要好得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