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高收入有哪些合理性?
福布斯数据显示,今年中国收入最高的10位明星的合计收入超过22亿元人民币,比2015年增长了166%。影星成龙(Jackie Chan)以3.3亿元人民币的收入名列榜首。
数据惊到了不少人。在头条评论里,绝大多数人都质疑明星收入的合理性,有的还提出开征“特别收入税”,用以奖励一些真正做贡献的科学家、社会工作者及低收入人群等。
本文就冒着被骂的风险,探讨一下明星高收入的问题。
一两个错觉
看到了少部分人的光鲜,却忽视了大部分人的苦逼
看待明星高收入,其实我们存在两个错觉。
1.只有天朝明星收入高得离谱?
有人说,只有天朝明星收入这么高。
事实并非如此。
在国外,影视和体育明星们的收入也不乏天文数字。球星天价转会,歌手天价代言,年收入达几千万美元也不足为奇。
数据不举了,可以自己去查。
2. 高收入在娱乐圈是普遍现象?
娱乐行业与其他行业并无不同,能达到金字塔尖的所谓明星毕竟是少数,每天苦逼求存的依然很多,甚至不乏科班出身的专业演员,还要到影视城外做群演,苦等出头之日的。
这跟咱们写字为生的文字工作者差不多。写字的很多,但成名且靠文字功成名就的,又有几个?
不能只看到塔尖的光鲜,而忽视了塔底的苦逼。
如果按行业平均算,娱乐行业的平均薪酬,未必就比白领高。
二注意力
娱乐至死的我们成就了明星当道的时代?
注意力是有价值的,在商业社会尤其突出。
追星其实不只是现在的事。
以前的所谓戏子确实不入流,但客观地讲,不是平常百姓不爱看,是想看都看不上——要就整日为生活奔忙,没时间精力;要就有时间精力,却没那个消费力。
只有达官贵人可以常常到戏院听曲看戏,甚至不乏以追求戏子为乐的富商巨贾。
现如今,平常百姓基本都能打开电视刷剧,打开电脑刷电影,打开手机听听歌,且大多是免费的。这是进步,说明物质丰富了,老百姓也可以追求精神享受了。
且随着信息流动范围更广,更通畅,见到明星的途径更多了。
上图: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4-2020年中国文化娱乐产业投资前景与发展趋势分析报告》显示,2013年全球娱乐和媒体产业的产值达到1.8万亿美元,这一数字在2020年或可达到3万亿,年复合增长率达到8%。
所以,归根到底,他们的收入,是我们给的。
是我们给予明星的“注意力”,成就了明星排行榜上令人瞠目结舌的数字——里面有一个悖论跟“标题党”是一样的,你讨厌标题党,但看到标题党的标题忍不住点进去的也是你。
这就是一些人的矛盾,一方面看着明星灯红酒绿收入不菲心理不平衡,另一方面,又不惜占用自己的宝贵时间去捧场:看演唱会,看电影,当然也包括追他们的新闻。
或许你会不平:这么说怪我咯?
当然不是,谁也没有资格怪你。
因为关注什么是你的个人自由。况且,追星这事也不丢人,如果把明星二字换成“榜样”,那是不是听起来就不会那么刺耳?
但如果一边关注,一边谩骂,那就没劲了。
因为你大可不关注,去做于你更有价值、更有意义的事,如读一些思想性的书,学一些有用的东西,只是因为相较于前者,后者枯燥而乏味,不如看影视听歌聊明星的吃喝拉撒睡来得轻松,所以你最终还是把注意力给了明星,让他们银行账户的数字更大——我想一些整天忙着干正事的企业家、创业者,就没有时间去看明星八卦吧!
所以,除了怪自己,能怪谁呢?
三经济原理
贡献+供求+稀缺
1.贡献有有形贡献,也有无形贡献
有的人之所以质疑明星收入过高,是觉得明星的收入与贡献不符。
那从经济学原理上看,在市场经济中,生产要素所有者是根据他们在生产中做出的贡献来得到收入的。意即,贡献的多少,是得到分配的多少的前提。
在这里,明星就是生产要素,明星的收入来自TA的贡献,贡献在哪里?
首先,他们不仅给人们带来更多更高的艺术享受,而且还会拉动经济增长。
小至一个经纪公司,大至一个产业,中间创造的经济价值是不容小觑的。
如一场精彩的体育表演或电影会给多少人带来就业机会?又会拉动相关产业链的多大增长?
事实是,演艺业的活动已经成为“娱乐经济”,其产值已成为GDP重要的一部分。想想《捉妖记》、《战狼2》、《芳华》等高票房的电影就知道了。
其次,明星的影响力带来的无形贡献也不容忽视。
同样是公益事业,明星去做的带动效应就很大,如很多明星成立的公益基金,就是利用了他们的影响力,来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
同样是一个社会事件,明星去曝光、去推动,就能事半功倍:
如不少后来被曝光的社会事件,就是当事人通过@一些大明星,事件才得以曝光并得到解决的。
想想看,如果不是袁立,尘肺病也不会出现在大众视野,相关部门更不会引起重视,并出台了针对性的治理政策吧!
其实,当你把明星看作一个产品,且接受这个产品的稀缺性的时候,你自然就会接受他们的价值,也因此接受他们的高收入。
2.供求关系决定
生产要素的价格与其他物品的价格一样,是由其供求关系决定的。
所以,市场经济中,每种生产要素所有者得到的收入就由供求关系决定。
在这里,明星就是生产要素所有者,其收入高低决定于市场的"求"和明星的“供”。
社会对明星的需求,一是来自于公众,二是来自于企业。
公众希望看到高水平的体育/影视:看明星电影,欣赏明星参与的综艺节目,这是一种精神消费。这样,明星自然就成为了流量源。
而这种流量,是企业愿意购买的。如企业愿意利用明星的影响力,来为他们做广告,以此提高品牌知名度,扩大销路,增加利润等。
越是影响力大、关注度高的明星,企业就越愿意付高价。
当明星的供应少于企业的需求,明星的价格自然就降下来了,否则还会继续往上涨,直到公众享受不起、企业请不起为止。
粉丝/企业愿意为明星付高价,是因为觉得值,得到的收益大于付出的成本。
至于粉丝/企业投入后,是收益还是亏损,这是粉丝/企业自己的账,亏了,下次自然就不看/不投了,明星的价格自然就下来了。
所以,只要不是人为哄抬、炒作,而是由市场自主调节而来的,就应当接受。
3.稀缺
能成为明星者,一定有其稀缺价值,如引人注目的颜值,如过人的才华,禀赋,运气,勇气(想想成龙的真身肉搏)
——至于那种撕破脸皮赚得眼球,然后洗白成功“转正”的,那是人家付出了“不要脸”的代价,这种代价不是人人都愿意付的(一个循规蹈矩的素人,连开个直播都不敢吧)
要出名,就得承受别人的品头论足甚至恶意诋毁——你不愿意付出代价,就不要看到愿意付出代价的人得到回报而心里泛酸。
明星难当,大明星就更少了,他们更是稀缺资源。想想看,你说得上名字的一线明星有多少,不就那十来二十个么。正因为稀缺,所以才可以像名贵珠宝一样卖更高价。
粉丝/企业愿意为TA付出更高价,自然演唱会门票就更贵,其代言费也更高。
这里面,并不涉及到强买强卖,也是你情我愿的。
四监管什么?
规范明星言行,树立行业典范
诚然,当看到一个明星的收入吊打数十年寒窗苦读的学者教授科学家时,心理不平衡很正常,但只要仔细分析,并从经济学的角度理性看待,就知道这样的现象,并非毫无道理
——而这也恰恰说明,市场化、商业化,对一些只存在于实验室的研究成果来说有多重要:失去了与公众的连接,再有用的专利发明,对社会产生的效用也不得不大打折扣甚至沦为一文不值的自娱自乐,而让它们市场化,说不定还得用上明星的影响力呢,这不就是明星的价值么?
说白了,对于那些不求名不求利,只讲无私奉献的高风亮节者,我们当然要赞美,要弘扬,但对明星,我们要做的,不是对他们的高收入羡慕嫉妒恨,而是通过监管、规范明星的言行,利用他们的影响力,令他们不仅是推动娱乐产业的动力,还能成为精神榜样,去引领社会风潮,净化社会风气。至于其收入,市场自然会给出客观的定价。
至于一些为了追名逐利而不顾社会影响,哗众取宠的所谓明星,则确实应该给予处罚,甚至封杀。
(公号kokyo98),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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