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与媒体的恩怨纠缠
明星与媒体的恩怨纠缠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5月21日00:46 新晚报赵君瑞何小晨
事件发展至此,其焦点已很明确,那就是艺人和媒体的关系问题,这种冲突近几年来时有发生,愈演愈烈,已经到了白热化阶段。从《十面埋伏》剧组状告媒体偷拍,到冯小刚怒骂记者暴露其家庭住址;从记者被剧组殴打,到不堪骚扰的李亚鹏苦口婆心和娱记讲理,直到今天窦唯火烧汽车,将艺人和媒体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媒体、艺人、大众都该冷
静思考一下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是什么让这一切变得如此骑虎难下?
媒体:知情权有限度吗?
毫无疑问,媒体有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力,对明星一味唱赞歌是不正常的,对明星进行批评报道和负面报道都在媒体的权力范围之内。
该事件当事人之一、《新京报》娱乐主编杨彬彬供职于《明星BIGSTAR》时,曾就被艺人谴责侵犯隐私时发表言论,认为媒体有知情权,有权利向大众报道明星的一切。而此“知情权”究竟有无限度?报道到什么程度算侵犯隐私?法律并没有明确条文。但可以肯定的是,即使在新闻自由的前提下,真实、客观的报道也是记者最起码的职业操守,主观臆断、捕风捉影甚至造谣生事的记者和报道是应该受到谴责的。
有人指出,在此事件中,《新京报》的报道是否失实,显然不应该由《新京报》自己来下结论。
艺人:必须付出的代价?
虽然艺人都反感媒体对其私生活的追踪和挖掘,但大多数艺人其实更需要媒体对其进行宣传炒作,以吸引大众注意力、提高身价。当他们出唱片、演电影、举办活动或
演唱会等等之时,都需要借助媒体之力,于是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安排各式各样的采访,甚至不惜编造绯闻、制造丑闻来吸引注意力。媒体是他们最得力的宣传工具,保证了曝光率,就意味着大把的代言、走穴、商演等等利益。很多艺人对待媒体的态度就是“拿来主义”,需要的时候恨不能削尖脑袋占领版面,不需要的时候多写几个字就横眉冷对。除了为炒作故意曝光,明星大多数时候不希望暴露其私生活。作为一个平常人这样的愿望是可以理解的,但明星已经不属于普通人,作为既得利益者,在享受鲜花、掌声、高报酬的时候,必须面对媒体的过分关注,这也许是艺人必须付出的代价。在整个社会都在追求享乐、提倡娱乐精神的氛围中,娱乐业成为高利润行业,明星成为高收入阶层,成为大众的消费对象,其私生活也自然成为了大众消费的一部分,这是无可奈何的事。
其实窦唯并不属于这类明星,第一他本人并无商业目的,第二他并没有享受到明星的利益。作为一个男人,天天被媒体作为王菲的困顿前夫拿来和富有的李亚鹏做对比,其屈辱可想而知,当然李亚鹏也不会好受。
大众:不要说你是无辜的
网上谩骂谴责八卦媒体的言论随处可见,为什么媒体对艺人的私生活如此感兴趣?很简单的道理,因为大众爱看。窥探隐私是一种最基本的人性,媒体天天拿明星私人生活大做文章就是为了迎合这种公共的窥探欲。所以责任并不仅仅在媒体,每一个关注明星隐私的读者都是媒体的合谋,如果说媒体拿出了刀子,那么大众就是背后的帮凶。不要说自己是无辜的。在谴责媒体的同时反省一下,你的趣味是不是左右着媒体的倾向?你的关注是不是助长了媒体的勇气?媒体不断取笑窦唯生活窘迫,是不是“笑贫不笑娼”的社会风气使然?如果不是大众那么关心王菲的生活,记者何苦风餐露宿去追踪王菲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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